2024年注會《經濟法》章節習題,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注會《經濟法》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今年隨著新《公司法》的實行,教材變化是翻天覆地的。舊有的知識點已經沒有太大的參考價值,建議考生們在學習本章內容時,抱持歸零的心態,重新學習新的知識體系。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單選題】
1、甲公司章程規定:股東趙某應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前繳清貨幣出資 200 萬元。趙某認為公司剛成立,業務 尚未展開,不需要這么多現金,便在出資后通過銀行的朋友將這筆錢轉入其妻的賬戶,用于理財。根據公司法律制 度的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甲公司可要求趙某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
B.甲公司可要求協助抽逃出資的董事承擔連帶責任
C.甲公司的其他股東可要求趙某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
D.甲公司的債權人得知此事后可要求趙某向其返還出資本息
【答案】D
【解析】設立時的股東為設立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第三人有權選擇請求公司或者 公司設立時的股東承擔。
2、甲公司于 2023 年 7 月5 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該公司有關人員的下列股份轉讓行為中,符合公司 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董事趙某于 2023 年 8 月離職,2023 年 10 月將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全部轉讓
B.監事周某于 2023 年 9 月將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全部轉讓
C.總經理吳某于 2024 年 8 月將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 1000 股一次性轉讓
D.發起人王某于 2023 年 11 月轉讓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該股份在甲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
【答案】C
【解析】(1)選項 A: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后 6 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選 項 B: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內不得轉讓;(3)選項D: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內不得轉讓。
3、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公司在向股東分配利潤前,應當提取一定數額的利潤列入法定公積金。
該數額是( )。
A.稅后利潤的 20%
B.稅后利潤的 10%
C.實收資本的 10%
D.實收資本的 20%
【答案】B
【多選題】
1、甲是 A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A 公司”)的董事。任職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指示公司會計將資 金借貸給一家主要由甲的兒子投資設立的 B 公司。對此, 持有公司股權 0.5%的股東乙自行直接向人民法院對甲提 起股東代表訴訟。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不正確的有( )。
A.乙持有公司股權不足 1%,不具有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資格
B.乙不能直接提起訴訟,必須先向監事會提出書面請求
C.乙應以 A 公司的名義提起股東代表訴訟
D.乙應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股東代表訴訟
【答案】AC
【解析】(1)選項 A:有限責任公司任何一個股東均有資格代表公司提起訴訟,不受 1%的限制;(2)選項 B: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侵犯公司利益,在非緊急情況下,乙必須先向監事會提出書面請求;(3)選項 CD:乙應以自 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2、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有( )。
A.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B.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C.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D.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答案】AB
【解析】選項 CD:屬于股東會的職權。
【考點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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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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