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移轉_2024注會經濟法備考重點
在2024年注會《經濟法》第六章“強制移轉”的學習中可以擴展出知識鏈接: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應當將股權轉讓的數量、價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注會考試24年在《經濟法》科目的調整較為明顯。抓住科目重要考點及新考點,將有助于在學習中覆蓋考核內容。讓所學都能夠在考場上應答自如。更多科目備考重點,點擊查看:2024年注會經濟法《輕一》名師講義,備考重點匯總>>
【所屬章節】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五單元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移
【知 識 點】
強制移轉
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20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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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普通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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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15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注會考試時間愈發臨近,建議考生抓重點備考,上文知識點內容根據郭守杰老師《輕一基礎精講班》講義整理,郭守杰老師2024年主講的注會C雙名師輕松過關?班課程正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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