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腦風暴法和名義小組法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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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腦風暴法和名義小組法的區別:
頭腦風暴法又稱智力激勵法、BS法、自由思考法,是指剌激并鼓勵一群知識淵博、知悉風險情況的人員暢所欲言,開展集體討論的方法。名義小組法是指在決策過程中對群體成員的討論或者人際溝通加以限制,但是群體成員是獨立思考的。
名義小組法的操作程序
決策者首先召集具備一定知識和經驗的與會者,把要解決的問題的關鍵內容告訴他們,要求每個人獨立地將自己的想法羅列出來。而后再按次序讓與會者一個接一個地陳述自己的觀點或方案,每次每個成員只能提出一個觀點或方案,不斷循環,直到把所有人的觀點都涵蓋完。與會者絕對不允許對他人的觀點加以反駁,只能盡可能多地羅列觀點,除非是請求解釋觀點,否則,與會者不可以和其他人交談或交流觀點。在此基礎上,由小組成員對提出的全部觀點或方案進行投票,根據投票的結果,確定最終的決策方案。盡管如此,企業決策者最后仍有權決定是否接受這一方案。
頭腦風暴法的種類
頭腦風暴法又可分為直接頭腦風暴法(通常簡稱為“頭腦R暴法”)和質疑頭腦風暴法(也稱“反頭腦風暴法”)。
1.直接頭腦風暴法是在專家群體決策,盡可能激發創造性,產生盡可能多的設想的方法。
2.質疑頭腦風暴法是對前者提出的設想、方案逐一質疑,分析其現實可行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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