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期限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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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期限的區別: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3.納稅人發生視同提供應稅服務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4.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納稅期限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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