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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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的區別:
應納稅額是指企業按照稅法的規定,經過計算得出的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所得稅金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減免稅額- 抵免稅額=(收入總額 -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 各項扣除 - 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稅率 - 減免稅額 - 抵免稅額
公式中的減免稅額和抵免稅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的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后的余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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