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與留抵稅額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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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額與留抵稅額的區別:
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是指企業按照稅法的規定,經過計算得出的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所得稅金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減免稅額- 抵免稅額=(收入總額 -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 各項扣除 - 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稅率 - 減免稅額 - 抵免稅額
公式中的減免稅額和抵免稅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的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
留抵稅額
留抵稅額是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如果出現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一般納稅人注銷時存貨及留抵稅額的處理:般納稅人注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
納稅人既欠繳增值稅,又有增值稅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納稅人欠繳增值稅時,對納稅人因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而產生期末留抵稅額的,應以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
資產重組增值稅留抵稅額的處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原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新納稅人”),并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至新納稅人處繼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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