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按收款或發貨部分計稅嗎?
老師,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收款日期當天/貨物發出當天,先針對到款部分/已發出貨物部分繳納銷項稅?還是說都是一次性全額繳納銷項稅呢?
問題來源:


王老師
2023-12-19 12:05:04 1090人瀏覽
是要按合同約定的收款部分或者發貨部分計算納稅的,不是一次性全額計算納稅。
比如,不含稅總價款是500萬元,合同約定本月收款60%,那么本月就確認這60%部分的增值稅,假設稅率為13%,則銷項稅額為500*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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