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位于縣城的某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12月發生以下業務:
(1)銷售給有長期合作關系的客戶10萬件貨物,價目表上注明該批貨物不含稅單價為每件80元,給予5%的折扣,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金額欄注明銷售額800萬元、折扣額40萬元;由于客戶回款及時,又給予1%的折扣。
(2)銷售給A商場一批貨物,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銷售額200萬元,A商場尚未付款提貨。
(3)銷售庫存原材料,開具普通發票注明含稅價款26.4萬元。
(4)銷售2008年2月購進的生產設備一臺,取得含稅銷售額7.92萬元,該設備賬面原值21萬元,已提折舊15.6萬元(該企業未放棄相關減稅優惠),為銷售該設備而支付運費0.5萬元,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5)轉讓國債取得含稅收入62萬元,2年前購入國債時支付價款50萬元。
(6)取得非保本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30萬元。
(7)為生產免稅產品購入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金額4萬元,增值稅稅額0.52萬元。
(8)為生產應稅產品購進一批生產用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金額600萬元,增值稅稅額78萬元,已支付貨款并已驗收入庫;向運輸企業(小規模納稅人)支付不含稅運費1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其他相關資料:不考慮新冠疫情相關稅收優惠,該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均合規并在當月抵扣)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

孔老師
2023-03-24 12:47:04 5482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是需要交稅的,國債屬于金融商品,企業轉讓金融商品是需要交增值稅的。
取得國債利息是免稅的,但是轉讓國債是不免稅的,需要注意區分。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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