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收入為什么不用計算物業用房部分
為什么第6題“2022年6月項目已銷售可售建筑面積的80%,共計取得不含增值稅收入20000萬元;將剩余的20%同類開發產品投資入股某酒店,約定共擔風險、共享收益?!?/p>
計算銷售收入時,是20000/80%;
而這道題是不用物業用房部分不用估計銷售收入呢,42000/(1+5%)/(6500/7000)?
問題來源:

劉老師
2024-07-29 17:56:48 547人瀏覽
因為這道題物業用房屬于不可銷售部分,所以,不用單獨考慮對應收入。
換個角度,因為這部分不可以銷售,所以,房地產開發企業會將其含在可以銷售部分的收入中,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買房時負擔的公攤面積,因此,也不用單獨考慮這部分對應的收入哦~~
而前一題,是將可銷售部分對外投資了,所以,我們需要計算出100%可銷售面積對應的收入,因此需要用20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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