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的開發成本
老師我這里開發成本是15000*(1-10%)-1100,我是想著比照增值稅免稅項目進項稅不能抵扣把幼兒園開發成本從可扣除開發成本中扣除了,可以解釋一下幼兒園開發成本可以作為扣除項的原理嗎我有點糊涂了
問題來源:

汪老師
2024-05-18 10:24:25 450人瀏覽
您看下哈,幼兒園無償移交給政府了,可以理解為這是建設的配套公立幼兒園,本來就是無償幫政府建造的,成本再不讓扣,那就會增加增值額,進而增加稅負,這很不合理哈,所以國家規定此時幼兒園的成本可以在稅前減掉。
【對應規定】您可能是忽略了下列規定,需要仔細掌握哈,愛考: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造的與清算項目配套的居委會和派出所用房、會所、停車場(庫)、物業管理場所、變電站、熱力站、水廠、文體場館、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
①建成后產權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②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用于非營利性社會公共事業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③建成后有償轉讓的,應計算收入,并準予扣除成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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