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如何計算?
第二類: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的——試行核定扣除企業的經銷行為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數量/(1-損耗率)×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9%/(1+9%)

林老師
2022-04-13 18:55:41 1094人瀏覽
是農產品的平均購買單價除以(1+9%)。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附件1第六條: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的農產品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按照注明的金額及增值稅額一并計入成本科目;自行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和取得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按照注明的買價直接計入成本。各種方式取得的農產品混到一起,購買單價中則包含了增值稅,所以要先除以(1+扣除率)作價稅分離再計算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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