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保留意見外不存在其他關鍵審計事項怎么辦?
老師好,事項1不太懂,既然無法就甲公司2020年末商譽減值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為啥還要關鍵事項段呢,關鍵事項段不是應該完美解決的問題嗎
問題來源:
(1)A注冊會計師無法就甲公司2020年末商譽減值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對財務報表發表了保留意見。A注冊會計師認為除這一事項外,不存在其他關鍵審計事項,因此未在審計報告中包含關鍵審計事項部分。
(2)審計項目組發現乙公司2020年12月31日被監管部門出具罰單,該事項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A注冊會計師要求乙公司管理層在財務報表中進行恰當反映,管理層予以拒絕,A注冊會計師擬在強調事項段予以披露。
(3)丙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在海外,A注冊會計師無法對該子公司2020年末的存貨實施監盤,也無法實施替代程序,擬對丙公司財務報表發表保留意見,并在審計報告的其他信息部分說明除了無法判斷導致保留意見的合并財務報表涉及的存貨是否存在重大錯報之外,丙公司其他信息不存在重大錯報。
(4)A注冊會計師擬對丁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發表無法表示意見,因此,在審計報告中擬不包含關鍵審計事項部分。
(5)A注冊會計師對戊公司財務報表發表了無法表示意見。并在審計報告的其他信息部分說明,無法確定導致無法表示意見的事項相關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錯報。
要求:
針對上述第(1)至(5)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田老師
2021-08-15 16:02:12 2566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不是的,在關鍵審計事項部分披露的確實是得到滿意解決的事項,既不存在受限也不存在與管理層的意見分歧,但不是所有的關鍵審計事項都可以在關鍵審計事項部分披露,雖然滿足關鍵審計事項的三個條件,但是它導致發表了保留意見,即說明受到了限制,不可以在關鍵審計事項部分披露,所以教材中說,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適用的審計準則的規定報告這些事項,并在關鍵審計事項部分提及形成保留(否定)意見的基礎部分或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部分,可以表述為“除形成保留(否定)意見的基礎部分或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部分所描述的事項外,我們確定不存在其他需要在審計報告中溝通的關鍵審計事項。”本題中,錯在注冊會計師認為不存在其他關鍵審計事項,所以未在審計報告中包含關鍵審計事項部分,即使不存在其他關鍵審計事項,也要在關鍵審計事項段提一下,目的就是為了告訴財務報表使用者,這個也很重要,但是它不能在關鍵審計事項段說明,它要在形成保留意見的基礎部分說明,這個是準則的規定。具體的您可以參考教材P430,(3)一段~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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