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可以有多個嗎?
老師,注會在一項審計業務中不是就一個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嗎?除非為重分類錯報確定一個更高的臨界值這句話的意思難道不是把那一個臨界值調高了?是重新確定了一個?意思是一般情況下就一個,除非。。。會有兩個?
問題來源:
確定原則 |
一般情況 |
1.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確定為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3%—5%(可高可低); 2.通常不超過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10%。 |
特殊情況 |
除非注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單獨為重分類錯報(★★可能更寬容,并非必須)確定一個更高的臨界值。 |

景老師
2020-04-27 17:52:27 4927人瀏覽
不是的,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可以是多個的。
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一個,要有重分類錯報的話,再定一個(而不是說把原來定的臨界值調高),就是兩個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的意思。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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