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為雇員承擔部分稅款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我不理解,不應該是應納稅所得額=雇員取得的稅前全年一次性獎金+雇主替雇員定額負擔的稅款嗎,比如說,全年獎金80000,公司幫忙負擔500,那實際公司其實給的錢不應該是80500嗎,我覺得我已經暈了
問題來源:
三、雇主為雇員承擔部分稅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稅后)
1.還原:將稅后的年終獎換算為應納稅所得額:
(1)雇主為雇員定額負擔稅款的:
應納稅所得額=雇員取得的稅后全年一次性獎金+雇主替雇員定額負擔的稅款
(2)雇主為雇員按一定比例負擔稅款的(選擇單獨計稅的):
第一步:查找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未含雇主負擔稅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12,根據其商數找出不含稅級距對應的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提示
此處確認的稅率A與速算扣除數A,是為了換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適用的,不適用于計算應納稅額。
第二步:換算應納稅所得額:(含稅應納稅所得額)
(含稅)應納稅所得額=(未含雇主負擔稅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速算扣除數A×雇主負擔比例)÷(1-適用稅率A×雇主負擔比例)
第三步:查找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根據第二步確定的含稅應納稅所得額÷12,其商數找出對應的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第四步:應納稅額=含稅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B-速算扣除數B
第五步: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雇主為雇員負擔的稅額
總結
雇主為雇員負擔全年一次性獎金部分稅款的稅務處理,就是先將稅后全年一次性獎金換算為稅前的應納稅所得額,然后計算應納稅額。
提示
雇主為雇員負擔的個人所得稅款,應屬于個人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凡單獨作為企業管理費列支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稅前扣除。

馮老師
2022-07-19 16:22:59 1344人瀏覽
不是的哦~全年獎金80000,公司幫忙負擔500,那實際公司其實給的錢并不是80500。這里的全年獎金是80000元,是稅后的金額,而公司只是幫忙負擔了500,并不是全部的稅款,所以我們要進行還原。
這里給您列舉了一下公式的推導過程,您可以結合起來進行掌握。另外這里雇主為雇員承擔部分稅款知識點相對較難,考試很少考核到,建議您了解即可~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雇主負擔稅款的一次性獎金收入+稅款
=不含雇主負擔稅款的一次性獎金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負擔比例
=不含雇主負擔稅款的一次性獎金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稅率×負擔比例-速算扣除數×負擔比例
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負擔比例=不含雇主負擔稅款的一次性獎金收入-速算扣除數×負擔比例
應納稅所得額×(1-稅率×負擔比例)=不含雇主負擔稅款的一次性獎金收入-速算扣除數×負擔比例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雇主負擔稅款的一次性獎金收入-速算扣除數×負擔比例)/(1-稅率×負擔比例)
您理解下~有問題歡迎隨時交流~~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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