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費是否可以作為扣除項目在計征土地增值稅時扣除?
房地產開發成本(適用新建房轉讓)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土地征用費、耕地占用稅等)、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等。這里的辦公樓裝修費也是屬于這里面的嗎?
問題來源:
(1)甲企業于2018年1月受讓一宗土地使用權,支付地價款2000萬元,相關稅費100萬元;于2019年1月將受讓土地的90%用于開發建造辦公樓,因逾期開發繳納土地閑置費20萬元。
(2)開發過程中支付土地征用費及拆遷補償費1000萬元、建筑安裝工程費600萬元(含甲企業扣留的100萬元的質量保證金,建筑安裝企業未就質量保證金開具發票)、開發間接費用400萬元,辦公樓的裝修費100萬元;發生銷售費用90萬元、管理費用100萬元、利息費用100萬元(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
(3)2019年12月開發完畢已竣工驗收,對外銷售建筑面積的90%,簽訂產權轉移書據,共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9000萬元。稅務機關要求甲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已知:當地政府規定,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比例為5%,準予扣除的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為54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計算回答下列問題。
增值率=(9000-4520.25)÷4520.25×100%=99.1%,適用稅率為40%,速算扣除系數為5%。
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9000-4520.25)×40%-4520.25×5%=1565.89(萬元)。

孔老師
2020-09-25 17:15:57 7347人瀏覽
是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 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 稅 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第四條第(四)款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已裝修的房屋,其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作為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
您再理解一下~~
相關答疑
-
2024-08-08
-
2022-08-15
-
2020-10-11
-
2020-09-27
-
2020-09-13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