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0.某自營出口的生產企業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征稅率為13%,退稅率為9%。2019年6月購進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500萬元、稅額65萬元。6月內銷貨物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50萬元,出口貨物取得銷售額折合人民幣200萬元,上月增值稅留抵稅額10萬元,該企業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為( )萬元。
A.4.5
B.15
C.8
D.26
【答案】C
【解析】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FOB價-免稅原材料價格(本題為0)]×(征稅率-退稅率)=200×(13%-9%)=8(萬元)。公式中的免稅原材料價格由兩部分構成:當期出口貨物耗用的境內購進的免稅原材料價格和進料加工復出口保稅進口原料金額。
【考點】增值稅“免、抵、退”稅和“免、退”稅的計算

小張老師
2020-09-30 13:06:59 4138人瀏覽
原理:進料加工業務,國外購進的料件是保稅進口的,即沒有支付過進項稅額,但是國內購進的輔料是支付過進項稅額的,因此可以退稅,因為出口退稅中的退,退的是進項稅額。
來料加工業務,受托方只是提供加工勞務,該來源于國外的料件,完全是委托方提供的,自己并沒有支付過進項稅額,所以不存在退稅,其雖然也會有耗用國內購進輔料的情形,但是這部分進項稅額也是不準退稅的,原因是國家不鼓勵來料加工業務,因為該業務本身就是一個加工廠的行為業務,跟進料加工不同,進料加工是自負盈虧,買材料,利潤空間比較大,而來料加工相對利潤空間較少,這樣會導致我們國家本身收上來的稅也不多,所以不給予退稅。簡單記憶就是,進料加工,免稅并退稅;來料加工,免稅不退稅。
宏觀比較:
(1)含義不同:
來料加工,是境外企業提供原材料,境內企業只提供加工勞務,收取加工費,產成品要交給境外企業。
進料加工,境內企業自己進口,自己生產,自己出口銷售。
(2)增值稅處理不同:
來料加工:①進、出口免稅②加工費免稅③一般不涉及退稅問題。
進料加工:①進、出口免稅②出口就免稅進口料件不退稅,但是從國內進口的料件退稅(采取免稅并退稅辦法)
(3)關稅處理不同:
來料加工:進、出口免稅。
進料加工:復出口免稅。
(4)對于相關輔料的處理不同:
來料加工:輔料不得抵扣進項。(視同銷售免稅貨物,所以耗用的境內購進的材料的進項不能抵扣)
進料加工:輔料可以抵扣進項。(視同銷售自產貨物,出口適應零稅率,可以抵扣購進材料的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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