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稅和個稅在轉讓股權的區別是什么?上市和非上市情況詳解
問題來源:

孫老師
2024-07-11 10:34:37 667人瀏覽
1、個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的股票(股票屬于股權的一種形式),免征個稅;個人轉讓限售股,按照“財產轉讓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稅。
2、企業轉讓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取得的所得都屬于“財產轉讓所得”,要照章繳納企業所得稅。
相關知識點給您總結如下:
項目 | 個人所得稅 | 企業所得稅 | 增值稅 |
股息所得 | 投資上市公司: ①持股超過1年,免征;1個月到1年(含),減半征;1個月以內(含),全額征 ②限售股,解禁后參照上述規定;解禁前暫減按50% | 投資方:居民企業 被投資方:上市居民企業 連續持有超過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免征;其他,征 | 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 |
投資非上市公司: 屬于“利息、股息、紅利”,全額征 | 投資方:居民企業 被投資方:非上市居民企業 不用區分,均免 | ||
投資方為非居民企業: ①在境內設立機構且取得有聯系所得的,參照上述規定 ②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僅取得境內所得的,征 | |||
財產轉讓所得 | 投資上市公司: ①免征 ②限售股,屬于“財產轉讓所得”,照章征 | 不用區分,屬于“財產轉讓所得”,征 | 投資上市公司: 屬于“金融商品轉讓”,企業征;個人免 |
投資非上市公司: 屬于“財產轉讓所得”,征 | 投資非上市公司: 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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