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雜費不計入會計利潤的成本費用原因是什么?
輕1 P285 例題89 這道題目有個接受捐贈 自費0.3萬的運雜費 為什么不計入會計利潤里的成本費用里
問題來源:
【例題·多選題】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中國境內取得的下列所得,應按收入全額計算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有( )。
A.股息所得
B.利息所得
C.租金所得
D.轉讓財產所得
【答案】ABC
非居民企業因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準確計算并據實申報其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采取一定方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提示】針對在我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有來源于我國所得的非居民企業。

馮老師
2020-09-27 11:05:08 5619人瀏覽
這部分運雜費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我們是計入接受捐贈資產的成本中的,隨著接受的這部分資產生產領用或者銷售,結轉到相應的成本中,進而在稅前扣除。或者如果接受的捐贈是固定資產,那么運雜費計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隨著固定資產的折舊扣除。
當然實務中也有這樣的情況,這部分運雜費金額很小,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在稅前扣除,但是我們稅法考試的時候只要題目沒有說計入當期損益,那么就不能在當期直接扣除,而是計入到接受捐贈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隨著資產的銷售或者使用,結轉到相應成本中扣除。
您理解下~有問題歡迎隨時交流~~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
2024-08-15
-
2023-08-22
-
2023-08-02
-
2021-08-23
-
20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