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1)中應代扣的城建稅不應該是0嗎?
業務(1)中應代扣的城建稅不應該是0嗎?輕一576頁因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基礎
問題來源:
(1)向境外股東企業支付全年含稅技術咨詢指導費120萬元。境外股東企業常年派遣指導專員駐本公司并對其工作成果承擔全部責任和風險,對其業績進行考核評估。
(2)實際發放職工工資1200萬元(其中殘疾人員工資40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支出180萬元,撥繳工會經費25萬元并取得專用收據,發生職工教育經費支出20萬元,以前年度累計結轉至本年的職工教育經費未扣除額為5萬元。另為投資者支付商業保險費10萬元。
(3)發生廣告費支出800萬元,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50萬元。發生業務招待費支出60萬元。
(4)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對研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發生研發費用支出75萬元且未形成無形資產。
(5)對外捐贈貨幣資金140萬元(通過縣級政府向目標脫貧地區捐贈120萬元,直接向某學校捐贈20萬元)。
(6)為治理污水排放,8月從一般納稅人處購置污水處理設備并投入使用,設備購置價為300萬元(含增值稅且已作進項稅額抵扣)。處理公共污水,當年取得收入20萬元,相應的成本費用支出為12萬元。
(7)撤回對境內某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取得100萬元,其中含原投資成本60萬元,相當于被投資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1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除非特別說明,各扣除項目均已取得有效憑證,相關優惠已辦理必要手續;因境外股東企業在中國境內會計賬簿不健全,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技術咨詢指導勞務的利潤率為20%且指定該制藥公司為其稅款扣繳義務人;購進的污水處理設備為《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所列設備且未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要求:根據上述相關資料,按照下列順序計算回答問題。
應當扣繳增值稅=120/(1+6%)×6%=6.79(萬元)
應當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6.79×7%=0.48(萬元)
應當扣繳教育費附加=6.79×3%=0.20(萬元)
應當扣繳地方教育附加=6.79×2%=0.14(萬元)。
可以扣除的職工福利費限額=1200×14%=168(萬元)<實際發生額180萬元。
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80-168=12(萬元)
可以扣除的工會經費限額=1200×2%=24(萬元)<實際發生額25萬元。
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5-24=1(萬元)
可以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限額=1200×8%=96(萬元)>實際發生額20萬元。
本年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可全額扣除,并可扣除上年結轉的未扣除額5萬元。考生注意掌握本輔導書中職工教育經費和廣宣費上年結轉扣除相關規則的分析歸納的內容。
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5萬元。
為投資者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能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
可以扣除的廣告費限額=5900×30%=1770(萬元)
當年發生的800萬元廣告費無須作納稅調整,但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不能在稅前扣除。
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
業務招待費限額1=5900×5‰=29.5(萬元)
業務招待費限額2=60×60%=36(萬元)
可以扣除29.5萬元。
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0-29.5=30.5(萬元)。
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75×100%=75(萬元)。
直接向某學校捐贈20萬元不能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
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該公司當年即是該項目運營的第一年,該項目所得可以享受免征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可以免稅的所得額=20-12=8(萬元)
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8萬元。
撤回投資,取得資產中相當于被投資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紅利所得,符合條件的免征企業所得稅。
企業轉讓股權,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應納稅所得額=960-40+12+1-5+10+50+30.5-75+20-8-10=945.5(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945.5×25%-26.55=209.83(萬元)。

喬老師
2023-08-02 13:17:33 4040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不是的,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不代扣代繳城建稅。這一條指的是境外單位向境內銷售的情況(比如未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也未派人來境內的非居民企業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扣繳增值稅,但不扣繳城建稅),本題不屬于這種情況。
本題屬于非居民企業在境內設立了機構場所(“常年派遣指導專員駐本公司并對其工作成果承擔全部責任和風險”這句話表明在境內設立了機構場所),通過機構場所取得來源于境內的所得,本來應該由境內的機構場所自行申報繳納增值稅,同時繳納城建稅,但是由于境外股東企業在中國境內會計賬簿不健全,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利潤率且指定該制藥公司為其稅款扣繳義務人,所以境內購買方才作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增值稅,同時代扣代繳城建稅。可以理解為這種一種特殊情況。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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