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所得如何計稅?600萬是否單獨算稅?
老師,我不太明白最后一問,技術轉讓所得600萬不是應該包含在利潤總額中了嗎?這部分單獨計算所得稅,那不是應該在利潤總額中將600萬扣掉嗎?
問題來源:

于老師
2025-05-29 17:39:58 183人瀏覽
您提到的技術轉讓所得600萬元確實已經包含在企業利潤總額中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需要將這部分單獨拿出來處理,并且題目的答案也已經單獨處理的。
因為技術轉讓所得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只能享受減半按25%稅率計稅,而不能疊加高新技術企業的15%稅率優惠。因此,需要從總應納稅所得額(760.42萬元)中扣除這部分的差額(600-500=100萬元),確保超額部分單獨計稅。剩下的710.42萬元仍按15%稅率計算,而超出的100萬元則按50%減半后的25%計稅。這樣處理既符合稅法規定,又保證了企業選擇最優計稅方式。
您再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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