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馬老師
2023-08-19 14:35:13 683人瀏覽
舉例幫助您理解一下:
【舉例】2021年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6萬元,計算出來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是4萬元,所以6萬元中只有4萬元可以在2021年稅前扣除,會計上已經減除了6萬元,稅法上只能減去4萬元,所以要納稅調增2萬元。這超過限額的2萬元,雖然在當年納稅調增處理了,但是它還可以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承上例】如果2022年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3萬元,扣除限額是6萬元,那么2022年不僅可以扣除本年實際發生的3萬元,還可以將上年結轉的2萬元一并在稅前扣除,3+2=5萬元<6萬元,所以可以全額扣除。在2022年會計上扣除了3萬元,而稅法上扣除了本年的3萬元+上年結轉的2萬元,所以要納稅調減2萬元。
【承上例】如果2022年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5萬元,扣除限額是6萬元,那么2022年先扣除本年實際發生的5萬元,然后扣除限額剩余1萬元,只能再扣除上年結轉的1萬元,上年剩余的1萬元繼續結轉。在2022年會計上扣除了5萬元,而稅法上扣除了本年的5萬元+上年結轉的1萬元,所以要納稅調減1萬元。
【承上例】如果2022年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7萬元,扣除限額是6萬元,那么2022年只能扣除本年實際發生的6萬元,本年剩余的1萬元納稅調增,上年結轉的2萬元繼續結轉。
您再理解一下哦,如仍有疑問,歡迎您繼續提問,祝您考試順利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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