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2023年2月甲企業進行2022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聘請了某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核,發現如下事項:
(1)6月將一批自產藥品分配給股東,該藥品的成本為300萬元,市場不含稅銷售價格為450萬元,企業未作任何賬務處理。
(2)11月份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藥品,該藥品成本1000萬元,市場不含稅銷售價格1300萬元;協議約定的發貨時間為2023年1月,截至2022年底未發貨。甲企業收到預收款即確認銷售收入并結轉成本,未開具增值稅發票,增值稅未繳納。
(3)持有乙公司10%股權,11月底全部轉讓,轉讓收入2000萬元,該股權取得成本為1200萬元,截至11月底乙公司賬面累計未分配利潤300萬元,甲企業以770萬元計入投資收益。
(4)1月初對120名高管授予股票期權,約定2023年年末業績增長達到20%后每人可以8.5元/股價格購買2000股公司股票,授予日股票公允價格為17.5元/股,12月31日甲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 108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080000
(5)成本費用中含實際發放職工工資15000萬元,按照合同約定直接給接受派遣的生產車間員工工資800萬元。
(6)成本費用中含發生職工福利費1000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280萬元;撥繳工會經費320萬元,已經取得相關收據。
(7)自行研發產生費用1800萬元,受關聯方委托進行研發,收取研發費用1000萬元。
(8)發生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25000萬元,業務招待費50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2022年各月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均無借方余額;除非特別說明,各扣除項目均已取得有效憑證)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順序計算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應繳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8.5×(5%+3%+2%)=5.85(萬元)
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計=58.5+5.85=64.35(萬元)。
業務(1)應調增的會計利潤=450-300-5.85=144.15(萬元)。
業務(2)應調減的會計利潤=1300-1000=300(萬元)。
業務(3)應調增會計利潤=2000-1200-770=30(萬元)。
上市公司在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
理由: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15000+800)×8%=1264(萬元),扣除限額小于實際發生額,應納稅調增=1280-1264=16(萬元)
工會經費扣除限額=(15000+800)×2%=316(萬元),扣除限額小于實際發生額,應納稅調增=320-316=4(萬元)
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合計應調增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16+4=20(萬元)。
企業自行研發發生的研發費用應加計扣除(納稅調減)=1800×100%=1800(萬元)。
業務招待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00-300=200(萬元)。
應納稅額=8602.15×25%=2150.54(萬元)。

孔老師
2023-04-11 12:34:40 3435人瀏覽
好的,老師為您總結一下。
行為 | 取得的價款劃分 | 存在差別原因 |
撤回或減少投資 | 投資收回 | 對于被投資企業來說,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按照減資比例分配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這個環節就相當于實際分配了股息,需要計算股息所得 |
相當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 | ||
投資資產轉讓所得=實際收到的轉讓價款-投資成本-股息紅利 | ||
股權轉讓 | 取得股權所發生的成本 | 對于被投資企業來說,只是換了一個股東,被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及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等沒有影響,所以不得扣減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
股權轉讓所得=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發生的成本 |
即撤回或減少投資時可以減除哦。
如您后續有其他問題,歡迎繼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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