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章節練習簡答2解答分析
(1)存在不當之處,還應當檢查2021年1月3日實際收到該筆款項的銀行單據(2)存在不當之處,應當調整收入以及應收賬款,根據情況確認在2021年度。(3)存在不當之處,還應當考慮是否存在舞弊風險(4)存在不當之處,還應當與被函證者取得聯系核實信息內容以及來源(5)存在不當之處,還應當檢查客戶簽收單
問題來源:
ABC會計師事務所承接甲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業務。A注冊會計師(項目合伙人)選取5個應收賬款明細賬戶,對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額實施積極式函證,并根據回函結果編制了應收賬款函證結果匯總表。有關內容摘錄如下(金額單位:萬元):
客戶名稱 |
賬面金額 |
回函金額 |
差異金額 |
回函方式 |
審計說明 |
乙公司 |
761 |
500 |
261 |
原件 |
(1) |
丙公司 |
654 |
0 |
654 |
原件 |
(2) |
丁公司 |
900 |
900 |
0 |
原件 |
(3) |
戊公司 |
761 |
761 |
0 |
電子郵件 |
(4) |
戌公司 |
500 |
未回函 |
不適用 |
未回函 |
(5) |
審計說明: (1)回函直接寄回本所。經詢問甲公司財務經理得知,回函差異是由于乙公司的回函金額已扣除其在2020年12月31日以電匯的方式向甲公司支付的一筆261萬元的貨款。甲公司于2021年1月3日實際收到該筆款項,并記入2021年應收賬款明細賬中。該回函差異不構成錯報,無需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2)回函直接寄回本所?;睾@示該差異是由甲公司發貨錯誤造成,財務經理解釋,已于2021年1月10日重新安排發貨。A注冊會計師檢查了2021年1月10日的發貨憑證認為處理得當,無需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3)回函直接寄回本所?;睾痤~沒有差異,但回函郵戳顯示發函地址與被詢證方不在同一城市。財務經理解釋,這是由于被詢證方財務人員在出差途中處理回復的詢證函所致。A注冊會計師認為解釋合理,無需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4)回函由戊公司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本所。雖然注冊會計師對電子回函的可靠性存在疑慮,但因為回函沒有差異,沒有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5)未收到回函。執行替代測試程序:檢查相關的銷售合同、銷售單和銷售發票并確認這些文件中的記錄是一致的。結果沒有發現異常,無需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
要求:針對上述審計說明第(1)至(5)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實施的審計程序及其結論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如果存在,簡要說明理由。

柴老師
2021-05-26 09:56:48 3654人瀏覽
尊敬的學員,您好:
回答的就很有針對性,這方面沒有問題,但是有些回答不全面,比如3.沒說應對舞弊的措施;4.沒說必要時提供原件;5.沒說證明收入發生的其他可靠性憑證文件,這幾個點都是采分點。
以下是這個題目的分析:
(1)題目中注會的程序只是詢問,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程序的,1月3日實際收到了該筆款項也是詢問獲取的信息,所以認為僅詢問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
(2)發錯貨了,那么原來確認的收入就是不存在的,記錄的銷售存貨,還未發貨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從而要沖回。因此應建議甲公司沖回該筆應收賬款和銷售收入
(3)對于這種情況,注冊會計師首先應當考慮的是存在舞弊跡象,針對舞弊跡象采取應對措施。再次寄發函證,可能獲得的是同樣存在舞弊風險的結果。因此應該直接針對舞弊實施程序。
(4)如果電子文件回函,雙方為此創造了安全的環境,可以認為回函是可靠的,此時通常不需要與對方聯系等進一步程序,但題目中描述的是對回函可靠性存有疑慮,因此要和與被詢證者聯系確認,必要時要求被詢證者提供回函原件。
(5)不需要考慮再次發函,因為題目中并沒有說第幾次發函,未收到回函,認為是最終結果。并且通常收入確認以發運憑證為關鍵標志,所以應當檢查發運憑證等文件。
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夠對您所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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