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可容忍偏差率,為什么還要設定預計總體偏差率?
評價控制運行是否有效,是用總體中的實際偏差率與可容忍偏差率比較,已經有可容忍偏差率,為什么還要設定預計總體偏差率?
問題來源:
(3)預計總體偏差率:與樣本規模呈同向變動。
在實務中,如果以前年度的審計結果無法取得或認為不可靠,注冊會計師可以在抽樣總體中選取一個較小的初始樣本,以初始樣本的偏差率作為預計總體偏差率的估計值。
【提示】
如果預計總體偏差率高得無法接受,意味著控制有效性很低,這時注冊會計師通常決定不實施控制測試,而實施更多的實質性程序。

潘老師
2020-05-08 18:05:58 4730人瀏覽
老師為您舉個例子,比如一個人能夠接受家里的草坪漲到5厘米,那么這段時間他出門旅行,回家的路上預計草坪可能漲到了10厘米,那么他認為應該需要剪大約20分鐘。如果在回家的路上預計草坪漲到了8厘米,那么他可能預測自己只需要剪15分鐘。
所以,預計總體偏差率,我們可以理解為是注冊會計師預計情況好或者情況不好,根據預計的情況來考慮樣本規模的大小,而可容忍偏差率,是用于評價抽樣的結果是否可以接受的,因此兩個數值并不是相互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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