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考點三】審計證據的相關性(★★)
(一)審計證據的相關性
(二)確定審計證據的相關性時應當考慮的因素
(一)審計證據的相關性
審計證據的相關性是指用作審計證據的信息與審計程序的目的和所考慮的相關認定之間的邏輯聯系,如下圖所示。
【提示】
1.用作審計證據的信息的相關性可能受到控制測試方向的影響
比如,在對現金支付授權控制測試中,注冊會計師為了測試現金支付授權控制是否有效運行,則獲取的審計證據與控制測試的方向相關。如果注冊會計師從已得到授權的項目中抽取樣本(教材4.2),則不能發現控制偏差,因為該總體不包含那些已支付但未得到授權的項目。
2.用作審計證據的信息的相關性可能受到細節測試方向的影響
比如,在營業收入的實質性程序中,注冊會計師測試營業收入的發生認定或完整性認定是否存在錯報,則獲取的審計證據與細節測試的方向相關(教材9.5):如果注冊會計師以營業收入明細賬為起點追查至發運憑證和銷售發票等憑證(即與當期營業收入的發生認定有關);相反,如果注冊會計師以發運憑證為起點追查至銷售發票和營業收入明細賬等(即與當期營業收入的發完整性認定有關)。
(二)確定審計證據的相關性時應當考慮的因素(關鍵詞)
(1)特定的審計程序可能只為某些認定提供相關的審計證據,而與其他認定無關;
(2)有關某一特定認定(如存貨的存在認定)的審計證據,不能替代與其他認定(如該存貨的計價認定)相關的審計證據;
(3)不同來源或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可能與同一認定相關。
【提示】審計證據的相關性基本邏輯是“認定、審計目標、審計程序與審計證據”與認定“密不可分”,其關系本質。

于老師
2020-02-07 13:17:00 8357人瀏覽
老師通俗點和您說,方便您的理解,就是說控制測試是為了看控制(規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的,而細節測試是對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進行測試的,看看報表是不是存在錯報。
您看您能理解嘛,若您還有疑問,歡迎提問,我們繼續討論,加油!(祝您新年快樂,要注意防疫哦~)相關答疑
-
2024-08-01
-
2021-04-09
-
2020-06-21
-
2020-05-07
-
201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