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考慮到甲公司所處市場環境,財務報表使用者最為關注收入指標,審計項目組將營業收入作為確定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基準。
(2)經與前任注冊會計師溝通,審計項目組了解到甲公司以前年度內部控制運行良好、審計調整較少,因此,將實際執行的重要性確定為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75%。
(3)審計項目組將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確定為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3%,該臨界值也適用于重分類錯報。
(4)審計項目組認為無需對金額低于實際執行的重要性的財務報表項目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
(5)在運用審計抽樣實施細節測試時,考慮到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為低,審計項目組將可容忍錯報的金額設定為實際執行的重要性的120%。
(6)甲公司某項應付賬款被誤計入其他應付款,其金額高于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因此項錯報不影響甲公司的經營業績和關鍵財務指標,審計項目組同意管理層不予調整。
要求:針對以下第(1)至(6)項,逐項指出審計項目組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張老師
2024-06-27 11:10:57 1269人瀏覽
對于第3小問,審計項目組將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確定為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3%,這個做法是恰當的。這是因為審計中需要設定一個臨界值來判斷哪些錯報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微小錯報,而3%的整體重要性是一個合理的界限,正常是在3%~5%,因此是恰當的。同時,這個臨界值也適用于重分類錯報,意味著即使是重分類的錯報,只要低于這個臨界值,也可以被視為明顯微小錯報。
對于第6小問,甲公司某項應付賬款被誤計入其他應付款,雖然這個錯報的金額高于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但是因為它不影響甲公司的經營業績和關鍵財務指標,這個做法也是恰當的。在審計中,我們關注的是那些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錯報,如果某個錯報雖然金額較大,但對財務報表的整體影響微乎其微,那么這樣的錯報是可以不進行調整的,因此本題也是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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