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費是否計入扣稅依據詳解
老師您好,我記得外購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購進消費品運費發票列明的運費不計入扣稅的買價。那這里為什么計算進口消費稅和增值稅都要把那個5萬算進去呢?關于運費是否計入消費稅和增值稅的問題,您能幫忙歸納明確一下嗎?
問題來源:
本題考查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及附加的計算。
【解題關鍵】首先分別求出需要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進而求出城建稅及附加。
(1)增值稅、消費稅:
①高檔香水精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進口海關需要代征增值稅、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85+5)×(1+50%)÷(1-15%)=158.82(萬元)
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158.82×13%=20.65(萬元);
進口環節繳納的消費稅=158.82×15%=23.82(萬元)。
城建稅及附加“進口不征、出口不退”,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不作為城建稅及附加的計稅依據。
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符合條件的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進口的高檔香水精,被領用連續生產高檔化妝品,可以在生產領用當月抵扣已納的消費稅。
②當月銷售高檔化妝品取得不含稅銷售額500萬元,需要確認銷項,同時也需要繳納消費稅。
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給出的銷售價格500萬元中已經包含了消費稅,不需要再將消費稅包含進去。
銷項稅額=500×13%=65(萬元);
高檔化妝品消費稅稅率15%,所以消費稅=500×15%=75(萬元)。
③進項稅額=20.65+15.6(國內購進材料的進項稅額)=36.25(萬元)。
可以扣除的已納消費稅=23.82×80%=19.06(萬元)。
④當月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65-36.25=28.75(萬元)
當月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消費稅=75-19.06=55.94(萬元)。
(2)當月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及附加=(28.75+55.94)×(1+7%+3%+2%)=94.85(萬元)。

劉老師
2021-04-20 02:37:47 5461人瀏覽
1、外購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購進消費品運費發票列明的運費不計入扣稅的買價。
2、進口消費稅和增值稅都要把那個5萬算進去,是因為這個5萬元的運費和保險費是包含在關稅完稅價格中的,而組成計稅價格中包括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貨價+運抵我國關境前發生的運費+運抵我國關境前發生的保險費,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計稅依據都是這個組成計稅價格,所以是包含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費的。
3、運費的總結:
(1)進口的運費:
①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費,在組價中,在計算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計稅依據中。
②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后的運費,不在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計稅依據中。
(2)銷售商品的運費,有以下不同的處理方法:
①銷售商品時運費由銷售方承擔,銷售方支付給運輸單位的相關運費,根據獲得的運輸單位開具的運輸發票,確認銷售費用及增值稅進項稅,此時運費不計入銷售額,取得的專票,進項可以抵扣。
②銷售商品購銷合同中明確商品銷售價格含運費,連同運費一并收取,銷售方開具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且未分開核算,向購買方一并收取的運費隨同銷售商品統一按照銷售貨物的稅率一并征收增值稅;但如果銷售方有獨立的運輸部門,可以單獨提供運輸服務,根據運輸服務開具專票,那么銷售貨物和運輸服務分別計算,銷售貨物按照適用稅率,運輸服務按照9%稅率。且購買方取得專票可以抵扣進項。
③銷售商品運費由購買方承擔,并且承運單位的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銷售方代墊的運費不影響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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