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是小于4000還是小于等于4000?
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的減800的費用。這里的不超過4000,包含4000嗎?
問題來源:
(一)按月、按次預扣預繳應納稅額的計算★★★
各項所得 |
計征方式 |
預扣率 |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薪金所得 |
按月 |
綜合所得稅率表(預扣率表) |
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
勞務報酬所得 |
按次 |
20%、30%、40% |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扣除800元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扣除每次收入的20% |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按次 |
20% |
|
稿酬所得 |
按次 |
20% |
扣除標準同上 【注意】稿酬所得減按70%計算 |
【記憶口訣】綜合所得含四項、勞工特酬預扣忙。
1.工資、薪金所得——按月預扣預繳: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費用扣除標準:
基本費用扣除 |
5000元/月,即6萬元/年 |
專項扣除 |
居民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
專項附加扣除 |
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等支出 |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
企業年金與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等 |
【提示】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納稅人沒有及時將扣除信息報送任職受雇單位,以致在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稅時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額享受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剩余月份內向單位申請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詳細說明:
【記憶順序】上有老,下有小,左有住房右醫療。

汪老師
2020-06-17 13:49:55 6432人瀏覽
是的哦,是包括的,不超過是小于等于,包含等于4000的情況;4000元以上可理解為不包括4000。
但實際上,正好等于4000的時候,減800和扣除20%(4000×20%=800)的效果一樣,所以不必過于糾結哦。
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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