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免的應納稅額是否含稅?
老師好,為什么這道題第6問在計算600萬的設備可抵免的應納稅額時要價稅分離,而同樣輕二企業所得稅第4大題第7問購進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20萬元卻沒有價稅分離呢?謝謝解答!
問題來源:
位于市區的某制藥公司由外商持股51%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該公司2020年主營業務收入11000萬元,其他業務收入800萬元,營業外收入600萬元,主營業務成本5600萬元,其他業務成本500萬元,營業外支出400萬元,稅金及附加680萬元,管理費用1000萬元,銷售費用1800萬元,財務費用360萬元,投資收益320萬元。當年發生的部分具體業務如下:
(1)向境外股東企業支付全年含稅專利許可使用費820萬元。
(2)實際發放職工工資2000萬元(其中殘疾人員工資140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支出360萬元,撥繳工會經費50萬元并取得專用收據,發生職工教育經費支出60萬元,以前年度累計結轉至本年的職工教育經費未扣除額為15萬元。另為投資者支付商業保險費10萬元。
(3)發生廣告費支出1600萬元,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100萬元。發生業務招待費支出120萬元。
(4)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對研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發生研發費用支出200萬元且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對外捐贈貨幣資金320萬元(通過縣級政府向受災害地區捐贈300萬元,直接向某學校捐贈20萬元)。
(6)為治理污水排放,當年9月購置污水處理設備并投入使用,設備購置價為600萬元(含增值稅且已作進項稅額抵扣)。
(7)撤回對某公司的股權投資取得200萬元,其中含原投資成本120萬元,相當于被投資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2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除非特別說明,各扣除項目均已取得有效憑證,相關優惠已辦理必要手續;購進的污水處理設備為《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所列設備)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順序計算回答問題。
應當扣繳增值稅=820/(1+6%)×6%=46.42(萬元)
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2000×14%=280(萬元)<36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60-280=80(萬元)
工會經費扣除限額=2000×2%=40(萬元)<5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0-40=10(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2000×8%=160(萬元)>60+15=75(萬元),本年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可全額扣除,并可扣除結轉的未扣除額15萬元。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
為投資者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能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
廣告費扣除限額=11800×30%=3540(萬元),當年發生的1600萬元廣告費無須作納稅調整,但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不能在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11800×5‰=59(萬元),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2=120×60%=72(萬元),按照59萬元扣除業務招待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20-59=61(萬元)
公益性捐贈的扣除限額=2380×12%=285.6(萬元)<30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0-285.6=14.4(萬元)
另外,直接向某學校捐贈20萬元不能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2350.4×25%-53.10=534.50(萬元)。

閆老師
2021-07-15 06:34:25 3265人瀏覽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一般的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以從其銷項稅額中抵扣。如果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不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如果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應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企業購進專用設備取得普通發票的,其專用設備投資額為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本題業務(6)為治理污水排放,當年9月購置污水處理設備并投入使用,設備購置價為600萬元(含增值稅且已作進項稅額抵扣),所以要價稅分離哦~~
輕二企業所得稅第4大題業務(6),取得普通發票上注明的設備投資額20萬元,說明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應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無須價稅分離。
您再理解一下,如還有問題歡迎隨時交流,祝您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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