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位于市區的某集團總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擁有外貿進出口資格。2019年6月經營業務如下:
(1)內銷一批服裝,向客戶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的金額欄中分別注明了價款300萬元、折扣額30萬元。
(2)取得統借統還利息收入50萬元、保本理財產品利息收入10.6萬元。
(3)轉讓其100%控股的一家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初始投資成本2000萬元,轉讓價5000萬元。
(4)在境內開展連鎖經營,取得含稅商標權使用費106萬元。
(5)轉讓位于市區的一處倉庫,取得含稅金額1040萬元,該倉庫2010年購入,購置價200萬元,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征增值稅。
(6)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一臺使用過的設備,當年采購該設備時按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取得含稅金額10.3萬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7)聘請境外公司來華提供商務咨詢并支付費用20萬元,合同約定增值稅由支付方承擔。
(8)進口3輛廂式貨車,關稅完稅價格40萬元/輛;其中一輛用于本企業生產經營,其余兩輛待售。
(9)發生其他無法準確劃分用途支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額22.6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稅率為13%,進口廂式貨車的關稅稅率為15%,當月未取得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進口業務當月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述業務涉及的相關票據均已申報抵扣。統借統還業務中,集團總部按不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向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利息)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順序計算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業務(2)的銷項稅額=10.6÷(1+6%)×6%=0.6(萬元)
理由: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
進口廂式貨車應繳納的車輛購置稅=40×(1+15%)×10%=4.6(萬元)
進口廂式貨車應繳納的增值稅=40×3×(1+15%)×13%=17.94(萬元)
進口廂式貨車應繳納的關稅、車輛購置稅和增值稅額合計=18+4.6+17.94=40.54(萬元)

馬老師
2021-03-30 18:09:08 3476人瀏覽
這里考查非房企轉讓不動產的計稅規則,取得的不動產,簡易計稅方法下差額計稅,另外老師將相關規定為您總結如下:
納稅人分類及性質 | 項目情況(“營改增”為界) | 計稅方法 | 預繳稅款 | 申報納稅 | |
分類 | 性質 | 稅額預繳及計算 | 稅額計算 | ||
非房開企業 | 一般納 稅人 | 前取得 | 簡易 | 應預繳稅款=(含稅全價-原價)÷(1+5%)×5% | 應納稅款=(含稅全價-原價)÷(1+5%)×5%-預繳 |
一般 | 應預繳稅款=(含稅全價-原價)÷(1+5%)×5% | 應納稅款=含稅全價÷(1+9%)×9%-進項稅額-預繳 | |||
前自建 | 簡易 | 應預繳稅款=含稅全價÷(1+5%)×5% | 應納稅款=含稅全價÷(1+5%)×5%-預繳 | ||
一般 | 應預繳稅款=含稅全價÷(1+5%)×5% | 應納稅款=含稅全價÷(1+9%)×9%-進項稅額-預繳 | |||
后取得 | 一般 | 應預繳稅款=(含稅全價-原價)÷(1+5%)×5% | 應納稅款=含稅全價÷(1+9%)×9%-進項稅額-預繳 | ||
后自建 | 應預繳稅款=含稅全價÷(1+5%)×5% | 應納稅款=含稅全價÷(1+9%)×9%-進項稅額-預繳 | |||
小規模納稅人(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除外) | 前或后取得 | 簡易 | 應預繳稅款=(含稅全價-原價)÷(1+5%)×5% | 應納稅款=(含稅全價-原價)÷(1+5%)×5%-預繳 | |
前或后自建 | 應預繳稅款=含稅全價÷(1+5%)×5% | 應納稅款=含稅全價÷(1+5%)×5%-預繳 | |||
個人 (住房) | —— | —— | 應納稅款=(含稅全價-原價)÷(1+5%)×5% | ||
應納稅款=含稅全價÷(1+5%)×5% |
您再理解一下哦,如仍有疑問,歡迎您繼續提問,祝您考試順利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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