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結論】股權轉讓行為→確認為轉讓收益;
撤資或減資行為→確認為權益性投資收益和轉讓收益;
清算分得的剩余財產→確認為權益性投資收益和轉讓收益。
【提示】被投資企業發生的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減其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為投資損失。

常老師
2021-07-11 14:13:49 4819人瀏覽
股權轉讓不同于撤資和清算,它只是股東發生了變化,被投資方的實收資本并沒有減少,所以被投資企業的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按比例計算的部分不確認為股息收入,也不涉及免稅的規定,所以不能扣除被投資企業的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按比例計算的部分。應該在以后實際分配的時候再確認為股息紅利所得。股權轉讓所得=股權轉讓價-股權成本價。您理解一下~
有問題歡迎繼續交流。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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