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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契稅法
★【知識點五】稅收優惠
一、法定免稅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
2.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新增)(1)學校→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大學、中學、小學、幼兒園,實施學歷教育的職業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以及經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技工院校。
(2)醫療機構→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或者備案設立的醫療機構。
(3)社會福利機構→指依法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
3.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
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新增)5.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
6.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7.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新增)8.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
公有制單位為解決職工住房而采取集資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單位購買的普通商品住房,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門批準、按照國家房改政策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如屬職工首次購買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稅
(新增)9.外國銀行分行改制為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國銀行分行的房屋權屬。
(新增)10.軍隊離退休干部住房由國家投資建設,軍隊和地方共同承擔建房任務,其中軍隊承建部分完工后應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免征軍建離退休干部住房及附屬用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的契稅。
(新增)11.對信達、華融、長城和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接受相關國有銀行的不良債權,借款方以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抵充貸款本息。
(新增)12.財政部從中國建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無償劃轉了部分資產(包括現金、投資、固定資產及隨投資實體劃轉的貸款)給中國信達、中國華融、中國長城和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其組建時的資本金。上述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財政部核定的資本金數額,接收上述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免征契稅。
(新增)13.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決定撤銷的金融機構及其分設于各地的分支機構,在清算過程中催收債權時,接收債務方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所發生的權屬轉移免征契稅。
除另有規定者外,被撤銷的金融機構所屬、附屬企業,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被撤銷金融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
(新增)14.廉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
(新增)15.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后回租業務,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權屬的,照章征稅。對售后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土地權屬的,免征契稅。
(新增)16.棚戶區改造中,經營管理單位回購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繼續作為改造安置房源。
(新增)17.進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受原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房屋權屬。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代行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進行清產核資收回集體資產而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新增)18.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安置住房。
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實施主體取得用于建設安置住房的土地。
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實施主體購買商品住房或者回購保障性住房作為安置住房房源。
(新增)19.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
(新增)20.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為建設飲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權。
(新增)21.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

孔老師
2022-07-18 03:04:55 5224人瀏覽
劃撥有撥付的意思,劃轉有轉讓的意思,一般轉讓土地需要付轉讓金,劃撥土地使用權具有無償性哈。
您再理解一下~如您后續有其他問題,歡迎繼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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