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賬面*(1-9%或10%)是計算什么?
農產品賬面*(1-9%或10%)是計算什么 農產品賬面/(1-9%或10%)是計算什么
問題來源:
(1)從煙農手中購進煙葉,支付買價30000元,并且按照規定支付了3000元的價外補貼,同時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的20%繳納了煙葉稅。將其運往丙企業委托加工成煙絲,支付運輸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含稅運費100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向丙企業支付加工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加工費10000元,增值稅1300元,該批煙絲已經驗收入庫,但本月尚未領用生產,丙企業無同類煙絲的銷售價格。
(2)從乙企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已稅煙絲,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20000元。
(3)進口一批煙絲,海關審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30000元,繳納進口環節相關稅金后,海關放行,并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該批煙絲已經驗收入庫,但本月尚未領用生產。
(4)領用從乙企業購進煙絲的60%用于繼續生產甲類卷煙,銷售甲類卷煙3箱,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120000元;領用從乙企業購進煙絲的10%用于繼續生產雪茄煙,銷售雪茄煙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520000元。
(5)本月因管理不善導致上月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購進的煙絲(已抵扣進項稅額)霉爛變質,成本20000元。
(其他相關資料:煙絲的消費稅稅率為30%;甲類卷煙生產環節消費稅稅率為56%加0.003元/支;雪茄煙的消費稅稅率36%,煙絲的關稅稅率為50%;上述業務涉及的相關票據均已申報抵扣)
要求:根據上述相關資料,按順序回答下列問題,如有計算,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丙企業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30000+3000)×(1+20%)×(1-10%)+10000+10000]÷(1-30%)×30%=23845.71(元)。
應繳納進口環節消費稅=(30000+30000×50%)÷(1-30%)×30%=19285.71(元)
應繳納的進口環節消費稅和增值稅合計=8357.14+19285.71=27642.86(元)。
業務(2):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20000×3%=600(元)
業務(4):應確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120000×13%+520000×13%=83200(元)
業務(5):應轉出的進項稅額=20000×13%=2600(元)
甲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83200-6160-600+2600-8357.14=70682.86(元)。

小張老師
2020-09-28 17:42:55 3866人瀏覽
9%或10%是農產品的扣除率,即收購價款中9%或10%的部分為可以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所以剩余部分(1-9%或10%)為賬面成本。
生產13%貨物銷售的,適用10%的扣除率;如果生產9%的貨物銷售的,那么扣除率是9%。您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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