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進口料件在計算出口貨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時要減除
當期免抵退稅額為什么沒有包括第2小題進口用于生產已機器呢
問題來源:
(1)購入生產用A材料10噸,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稅合計金額339000元,支付不含稅運費1800元,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入生產用B材料10噸,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額1300元。
(2)在海關備案并進口料件一批,用于進料加工生產方式生產乙機器,關稅完稅價格42000元人民幣,海關保稅放行。
(3)銷售自產甲機器4臺,取得含稅價款160000元。
(4)購買生產設備1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40000元、稅款5200元。
(5)進料加工復出口3臺乙機器,離岸價格合計14600美元,匯率1∶7。
(6)當期因管理不善丟失上月從一般納稅人處購入的包裝物一批,賬面成本20000元(含運費1800元),已抵扣進項稅額。
(其他相關資料:假定增值稅征稅率13%,退稅率10%,計劃分配率45%,進項稅發票都合規并可以在當月抵扣)
要求:根據上述材料,回答下列問題。
只要看過申報表(考試大綱要求掌握申報表),就能知道考試題目中要求計算的“當期進項稅額”是當期進項稅發生額,尚未扣減進項稅額轉出,也沒有加上期留抵稅額。
當期應轉出的進項稅額=(14600×7-45990)×(13%-10%)+(20000-1800)×13%+1800×9%=1686.3+2366+162=4214.3(元)
由于26040.62元>5621元,當期應退稅額為5621元。

常老師
2022-02-13 12:18:02 2182人瀏覽
這是因為業務(2)明確說明“進口料件海關保稅放行”即進料加工的進口材料本來就是免稅的,不存在免抵退的問題,如不調減就多計了免抵退稅額不得免征與抵扣稅額。簡單的說,進口材料是免稅的,所以在計算出口貨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時候將這部分減除了,沒有考慮這部分。您理解一下~~
有問題歡迎繼續交流。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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