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銷增值稅處理及返還收入平銷返利問題解析
老師,是不是我可以這樣理解。
委托代銷下分為1、返還收入2、平銷返利
兩項相同點都是在收到對方的支付的代銷手續費,均應當沖減當期的進項稅額,而不得開具銷項發票。
不同點:返還收入下,所計算的當期應沖減及進項稅額=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的適用稅率)*所購貨物適用稅率
而平銷返利下,所計算的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額=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商務輔助服務6%)*6%
麻煩老師指出不足
問題來源:
某商業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年1月末增值稅留抵稅額3000元,2月發生下列業務:
(1)購入壁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200000元、增值稅26000元。這批壁紙50%用于裝飾職工食堂,50%用于零售,取得含稅收入150000元。
(2)購入書包10000個,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90000元、增值稅11700元。將其中500個贈送某共建小學,其余以每個20元的零售價格全部零售。
(3)將本企業電梯廣告位出租給某廣告公司發布廣告,收取含稅廣告位占用費40000元,該建筑取得于“營改增”之前,該商業企業對此項業務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4)為B食品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代銷橄欖油,取得零售收入77390元。和B食品廠結賬,支付B食品廠44690元(含稅),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另向B食品廠收取結賬額5%的返還收入。
(5)將企業使用過的包裝物賣給廢品回收公司,取得含稅收入4520元。
(其他相關資料:上述相關增值稅專用發票均合規且在本月抵扣)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計算業務(1)和業務(2)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合計。
業務(1)和業務(2)可抵扣的進項稅額=26000×50%+11700=24700(元)
【提示】購入貨物用于集體福利的不可抵扣進項稅額;用于贈送的書包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計算業務(1)和業務(2)增值稅銷項稅額合計。
業務(1)和業務(2)增值稅銷項稅額=(150000+10000×20)/(1+13%)×13%=40265.49(元)
(3)計算該企業當期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合計。
該企業當期應抵扣的進項稅額=24700+44690/(1+9%)×9%-44690×5%/(1+9%)×9%+3000=24700+3690-184.5+3000=31205.5(元)
【提示】與銷售額相關的返還收入應沖減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橄欖油適用9%的低稅率。3000元留抵稅額可在本月計入可抵扣進項稅額。
(4)計算該企業當期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合計。
當期的增值稅銷項稅額=40265.49+77390/(1+9%)×9%+4520/(1+13%)×13%=40265.49+6390+520=47175.49(元)
【提示】該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包裝物按規定稅率征稅;按征收率計算的稅額不屬于銷項稅額。
(5)計算該企業當期應納的增值稅。
出租廣告位應納增值稅=40000÷(1+5%)×5%=1904.76(元)
【提示】該企業出租廣告位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計算繳納增值稅,由于該企業選擇了簡易計稅方法,適用5%的征收率計稅。該企業當期應納增值稅=47175.49-31205.5+1904.76=17874.75(元)。

喬老師
2022-04-29 17:02:34 6362人瀏覽
勤奮可愛的學員,你好:
您的理解有些偏差~
1、委托代銷一般分為收取手續費代銷方式,或視同買斷方式代銷。委托代銷和銷售代銷貨物增值稅均視同銷售。
委托方一般以收到的代銷清單或者全部、部分銷售額為依據計算銷項稅額;受托方在銷售貨物時,以其取得的銷售額為依據計算銷項稅額;在受托方將代銷清單或者貨款給委托方時,如果委托方為受托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受托方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否則受托方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委托方、受托方均為一般納稅人時)
支付手續費委托代銷,受托方收取的手續費,確認銷項稅額,適用商務輔助服務6%的稅率。
2、返還收入、平銷返利
政策規定: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 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
應沖減進項稅金的計算公式為:
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 (1+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
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返還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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