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小臧老師
2022-07-08 16:06:19 1004人瀏覽
學員注意,大病醫療的扣除標準是:納稅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分別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也就是醫保目錄范圍內未超過大病醫療支出的“起扣線”(15000元)的部分,不能扣除。本題8000元未達到起扣線,所以這里不能扣除哦,您再理解下~~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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