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所得如何計算,有哪些優惠政策
(10)小問中,不理解(25%-15)是什么意思?也不懂(60-500)*50% 是什么原理?請老師在講一下
問題來源:
(1)全年取得銷售電子產品的不含稅收入7000萬元,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取得不含稅收入200萬元。
(2)全年購進與生產電子產品相關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原材料進項稅額合計328.4萬元并進行了抵扣;8月購進并使用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屬于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范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萬元、進項稅額6.5萬元,并進行了進項稅額抵扣,當年對該設備計提折舊5萬元。
(3)全年與銷售電子產品相關的銷售成本4150萬元;全年發生銷售費用1400萬元,其中含廣告費1100萬元;全年發生管理費用600萬元,其中含新技術研究開發費240萬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75萬元。
(4)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400萬元、實際撥繳工會經費9萬元并取得專用票據,發生職工福利費支出70萬元、職工教育經費支出13萬元。
(5)單獨核算的技術所有權轉讓收入700萬元,與之配比的技術轉讓成本費用100萬元。
(6)全年發生營業外支出300萬元,其中支付合同違約金6萬元。
(7)該企業在2022年11月購置一臺檢測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20萬元、進項稅額15.6萬元。會計計提折舊11萬元,已體現在生產成本中,未作其他稅務調整。
(其他相關資料:假設不考慮其他稅費且企業選擇最優惠的方式計稅;除非特別說明,各扣除項目均已取得有效憑證)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順序回答下列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業務(1)的技術咨詢服務收入按照6%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業務(5)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
稅前允許扣除的工會經費限額=400×2%=8(萬元)<實際發生額9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9-8=1(萬元)。
稅前允許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限額=400×8%=32(萬元)>實際發生額13萬元,無須納稅調整。
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共計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4+1=15(萬元)。
合計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39=59(萬元)。
應調減的應納稅所得額=500+(600-500)×50%=550(萬元)。
設備一次性扣除調減應納稅所得額=120-11=109(萬元)
加計扣除=120×100%=120(萬元)
合計調減應納稅所得額=109+120=229(萬元)。
該企業剔除技術轉讓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291.42-(600-550)=241.42(萬元)
該企業應繳納企業所得稅=241.42×15%+(600-500)×50%×25%-50×10%=43.71(萬元)
或者使用申報表說明給定的公式(教材未收錄)計算:291.42×15%+(600-500)×50%×(25%-15%)-50×10%=43.71(萬元)。

孫老師
2023-08-12 13:26:32 4903人瀏覽
這里考查的是企業所得稅多項優惠政策存在交叉的,有些優惠不疊加享受,由企業選擇一項最優惠政策執行。
就本題而言,技術轉讓超過500萬元的所得為100萬元,享受減半征稅時不能同時享受15%稅率的優惠,只能選擇最優惠的所得減半但使用法定25%稅率進行計稅
該企業應繳納企業所得稅=241.42×15%+(600-500)×50%×25%-50×10%=43.71(萬元)
或者使用申報表說明給定的公式(教材未收錄)計算:291.42×15%+(600-500)×50%×(25%-15%)-50×10%=43.71(萬元)。
這兩個公式結果是一樣的,您能理解哪個就用哪個。
291.42是全部的應納稅所得額,它按照15%計算企業所得稅。但是技術轉讓超過500萬元的所得“(600-500)×50%”不能按照15%交稅,應該按照25%交稅,相當于少交了10%(25%-15%),所以得加回來,即(600-500)×50%×(25%-15%)。
【(600-500)×50%】指的是技術轉讓所得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稅的基數
【(25%-15%)】指的是,10%的稅率部分不能享受優惠
給您一個愛的鼓勵,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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