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股東/非股東的捐贈
老師,如果是接受股東的捐贈,那么要考慮是否贈與雙方簽訂協議約定是作為資本公積,如果作為資本公積,那么就不喲昂調整了。對么? 如果沒明確約定就要 作為營業外收入 對么? 如果是接受非股東的捐贈,那么必須作為營業外收入是么 謝謝老師
問題來源:

常老師
2023-08-21 16:12:49 2199人瀏覽
是的,從稅法的角度來看您理解的正確。
在會計中接受股東的捐贈,一般認為是資本性投入,不論有無協定,都是計入資本公積的。
只有稅法上強調“協議約定”,凡合同、協議約定作為資本金(包括資本公積)且在會計上已作實際處理的,不計入企業的收入總額;贈與雙方無協議約定,企業所得稅應當作為收入處理。
如果約定作為資本公積,那么就不需要調整了。
如果是接受非股東的捐贈,那么會計上作為營業外收入,稅法上屬于“應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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