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種類 | 稅率 | 適用范圍 |
基本稅率 | 25% | ①居民企業 ②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所得與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 |
優惠稅率 | 20% |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
15% | ①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 |
②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 ||
③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 | ||
④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國家鼓勵類產業企業 | ||
預提所得稅稅率 | 20% (減按10%征收) | ①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境內所得的非居民企業 ②在中國境內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境內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 【提示】境內所得僅指來源于我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財產轉讓所得、其他所得。 |
非居民企業 | 征稅范圍 | 稅率 | 申報方式 | 投資收益 | |
設機構的非居民企業 | 境內所得+境外所得(均有聯系) | 25% | 自行報稅 | 從居民企業分回的符合條件的投資收益免稅 | |
境內所得(無聯系) | 10% | 代扣代繳 | 從居民企業分回的投資收益10%預提所得稅 | ||
未設機構的非居民企業 | 境內所得 |







高老師
2023-10-09 16:11:42 805人瀏覽
不都是減按10%征收的,對于未設機構的非居民企業是沒有免稅的,減按10%征收所得稅,對于設機構場所的是有免稅的情形的,如下:
被投資方
投資方 | 從境內非上市的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 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的投資收益 | 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過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
居民企業 | 免 | 不免 | 免 |
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非居民企業 | 免 | 不免 | 免 |
未設機構、場所,以及雖設機構、場所但沒有實際聯系,非居民企業 | 不免 | 不免 | 不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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