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利潤調整】
調增利潤=30+3.9=33.9(萬元)。

喬老師
2025-05-30 09:43:29 100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不是呀。不管對方開什么樣的發票,接受方都是按照含稅價計入營業外收入的
理解1:
企業接受捐贈,相當于平白無故得到一批貨物,如果是自行購買該批貨物,則需要按照價稅合計金額對外支付,現在省了這筆錢,所以要按照價稅合計金額計入營業外收入。
理解2:
企業接受捐贈的貨物,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比如,對方開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
企業接受捐贈的貨物,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比如,對方開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含稅價)
貸:營業外收入
即受贈企業取得的進項稅額無論是否可以抵扣,都是價稅合計金額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所以企業接受捐贈,確認營業外收入時,對應的增值稅稅額需要核算在內。
給您一個愛的鼓勵,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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