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馬老師
2025-04-21 08:42:16 82人瀏覽
您在業務(6)中需要轉出進項稅額,因為原本用于應稅藥品的原料被轉用于免稅藥品生產。
之前進項稅額已經抵扣,所以計入成本的金額是“不含稅的”。
這里的關鍵是區分原材料和運費對應的稅率。原材料成本中3萬元包含運費1萬元(適用9%稅率),剩余2萬元是原材料本身(適用13%稅率)。因此轉出進項稅額應分開計算:原材料部分(3-1)×13% = 0.26萬元,運費部分1×9% = 0.09萬元,合計0.35萬元。這種處理是因為不同項目適用不同稅率,分開計算符合稅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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