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1)詳細解析:金銀首飾消費稅如何計算?
如果第一小問不是禮盒套裝而是鍍金首飾和金銀首飾分別核算的,那么本題零售環節鍍金首飾不用交消費稅吧
問題來源:
(1)零售金銀首飾與鍍金首飾組成的套裝禮盒,取得零售收入29萬元,其中金銀首飾收入20萬元,鍍金首飾收入9萬元;
(2)采取“以舊換新”方式向消費者銷售金項鏈2000條,新項鏈每條零售價0.45萬元,舊項鏈每條作價0.42萬元,每條項鏈取得差價款0.03萬元;
(3)將300條銀基項鏈無償贈送給客戶,該批項鏈賬面成本為52萬元,平均零售價70.2萬元;
(4)外購金銀首飾一批,取得的普通發票上注明價稅合計金額400萬元;外購鍍金首飾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萬元、增值稅6.5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金銀首飾零售環節消費稅稅率5%,成本利潤率為6%,上述業務涉及的相關票據均已申報抵扣)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銷售套裝禮盒應繳納的消費稅;
(2)計算“以舊換新”銷售金項鏈應繳納的消費稅;
(3)計算將銀基項鏈無償贈送給客戶應繳納的消費稅;
(4)計算商城2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汪老師
2022-04-08 08:05:55 2672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是的,您的理解完全正確的。
【提示】
1.在零售環節交消費稅的是金銀鉑鉆,具體是指: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不包括包金首飾、鍍金首飾。
包金首飾和鍍金首飾在生產銷售、委托加工或進口環節交消費稅。
2.金銀首飾與其他產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在零售環節應按銷售額全額征收消費稅。所以本題按套裝合計金額計算消費稅,而不能只算金銀首飾收入20萬對應的消費稅。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還有其它問題歡迎繼續交流~~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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