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計算方法
老師,您好 麻煩回答一下第一小問為啥計提遞延所得稅資產600 謝謝老師
問題來源:
甲公司的注冊會計師在對其20×8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對以下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提出質疑:
(1)因國家對A產品實施限價政策,甲公司生產的A產品市場售價為15萬元/件。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從20×8年1月1日起,甲公司每銷售1件A產品。當地政府部門將給予補助10萬元。20×8年度,甲公司共銷售A產品1120件,收到政府給予的補助13600萬元。A產品的成本為21萬元/件。
稅法規定,企業自國家取得的資金除作為出資外,應計入取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甲公司將上述政府給予的補助計入20×8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并交納企業所得稅。
對于上述交易或事項,甲公司進行了以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13600
貸:遞延收益 13600
借:遞延收益 11200
貸:營業外收入 112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23520
貸:庫存商品 23520
借:銀行存款 16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6800
(2)20×8年度,甲公司進行內部研究開發活動共發生支出800萬元,其中,費用化支出300萬元,資本化支出500萬元,均以銀行存款支付。研發活動所形成的無形資產至20×8年12月31日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稅法規定,對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費用化的研發支出,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75%稅前扣除;對于資本化的研發支出,其計稅基礎為資本化金額的175%。對于上述交易或事項。甲公司進行了以下會計處理: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300
—資本化支出 500
貸:銀行存款 80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93.75
貸:所得稅費用 93.75
(3)20×8年1月1日,甲公司持有聯營企業(乙公司)30%股權,賬面價值為3200萬元,其中投資成本2600萬元,損益調整600萬元。20×8年9月30日,甲公司與市場獨立第三方簽訂不可撤銷協議,以4000萬元的價格出售對乙公司30%股權。至20×8年12月31日,上述股權出售尚未完成,甲公司預計將于20×9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股權的出售。
20×8年度,乙公司實現凈利潤160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增加200萬元,其中,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實現凈利潤100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增加200萬元。稅法規定,資產按取得時的成本作為計稅基礎。
對于上述交易或事項,甲公司進行了以下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540
貸:投資收益 480
其他綜合收益 60
(4)20×8年度,甲公司因銷售B產品共收取合同價款1000萬元。在銷售B產品時,甲公司向客戶承諾,在銷售B產品2年內,由于客戶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B產品故障,甲公司免費提供維修服務。甲公司2年期維修服務可以單獨作價出售,與本年度所售B產品相應的2年期維修服務售價為100萬元,預計維修服務成本為80萬元。甲公司不附加產品免費維修服務情況下出售B產品的售價為920萬元。上述已售B產品的成本為700萬元。至20×8年12月31日,尚未有客戶向甲公司提出免費維修服務的要求。
假定稅法對上述交易或事項的處理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相同。
對于上述交易或事項,甲公司進行了以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700
貸:庫存商品 700
借:銷售費用 80
貸:預計負債 80
其他有關資料:第一,甲公司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未來年度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第二,20×8年初,甲公司不存在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的賬面余額。第三,甲公司原取得對乙公司30%股權時,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第四,本題不考慮除企業所得稅外的其他稅費及其他因素。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判斷甲公司對上述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說明理由;如果會計處理不正確,編制更正甲公司20×8年度財務報表的會計分錄。(2019年回憶版)

王老師
2020-10-16 00:11:56 3749人瀏覽
這里合同負債的余額是2400,稅法規定在收到時就要計入取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會計上是記入的負債,所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納稅調增2400,以后會計上轉到損益時就不再交稅了,到時可以納稅調減的,產生的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所以現在在納稅調增的同時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2400*25%=600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
2022-05-12
-
2021-08-28
-
2020-11-24
-
2020-08-31
-
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