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資產重組、重組上市和發行股票購買資產區別是什么?
能詳細說說重大資產重組、重組上市和發行股票購買資產之間的根本區別是什么?感覺都差不多啊
問題來源:
單位:萬元
甲公司 |
乙公司 |
交易金額 |
乙公司的相關指標計算標準 |
財務指標占比 |
|
資產總額 |
90000 |
106000 |
430000 |
430000 |
477.78% |
資產凈額 |
81000 |
100000 |
430000 |
430000 |
530.86% |
營業收入 |
38000 |
47100 |
—— |
47100 |
123.95% |
【分析】(1)交易方案第一步
①吳某和馮某共同持股乙公司,可以推定為一致行動人(投資者之間存在合伙、合作、聯營等其他經濟利益關系)。
②交易實質為吳某和馮某從A公司手上協議收購甲公司51%的股份,且導致甲公司控制權變更,吳某和馮某的行為觸發強制全面要約收購義務,如果不符合豁免規定,應當發出全面要約(或者修改交易方案、終止交易)。
(2)交易方案第二步
①該項交易實質為甲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其新股發行定價等應當符合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要求。
②由于甲公司控制權通過第一步變更,而資產總額比(或者資產凈額比,或者營業收入比)達到100%以上,整體交易方案構成重組上市,交易方案應由并購重組委審批,中國證監會核準。
③如果交易完成,甲公司總股本24000萬股,吳某持股63.75%,馮某持股7.67%。

魏老師
2021-06-24 11:07:28 7036人瀏覽
普通的發行股票購買資產的主營業務不發生變化,購買的資產大多和公司主營業務相關,重大資產重組和重組上市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
發行股票購買資產是重組上市和重大資產重組的一種手段,但重組上市和重大資產重組的方式不限于發行股票購買資產。
從比例上看,如果發行股票購買資產的資產凈額小于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資產凈額的50%或小于5000萬元,就只能說是發行股票購買資產,超過50%且大于5000萬構成重大資產重組,超過100%構成重組上市。
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夠對您所有幫助~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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