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職權詳解:提議召開董事會需滿足哪些條件?
老師好,臨時董事會的召開條件,其中一個是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但這里又說獨立董事也有權提議,意思是如果是普通董事,必須要滿足三分之一的人數要求才可以提議召開,但如果是獨立董事,即使只有他一個人提議召開,也滿足召開條件,對嗎
問題來源:
4.臨時董事會的召開條件(2016年案例分析題)
(1)代表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
(2)1/3以上董事提議;
(3)監事會提議。
【解釋1】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有權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
【解釋2】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也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5.董事會的決議方式(2016年案例分析題)
(1)全體+>1/2
董事會作出決議(如選舉董事長、更換高級管理人員)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李老師
2020-10-03 12:53:15 1391人瀏覽
1.不是的。
2.獨立董事行使“提議召開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取得全體獨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比如董事會成員是12人,4人是獨立董事,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必須是2個或者3個或者4個獨立董事提議召開時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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