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W公司準備添置一臺設備,該設備預計使用年限為6年,正在討論是購買還是租賃。有關資料如下:
(1)如果自行購置該設備,預計購置成本1500萬元。該類設備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為8年,折舊方法為直線法,預計凈殘值率為零。
(2)預計6年后該設備的變現價值為400萬元。
(3)如果租賃該設備,租期6年,每年末需要向出租方支付租金300萬元。租賃期結束,設備所有權不轉讓。
(4)該設備每年的維修保養費用為15萬元,由承租人承擔。
(5)W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有擔保債券的稅前利率為8%。
(6)租賃期內租賃合同不可撤銷。
要求:
(1)判斷該租賃的稅務性質。
該合同不屬于選擇簡化處理的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符合融資租賃的認定標準。
(2)針對W公司的“租賃與購買”通過計算作出決策(假設購買設備方案是可行的)。
該設備每年的維修保養費用15萬元屬于租賃替代購買決策的無關現金流量,即對于承租方而言,無論自行購買還是租賃均需其負擔。
自行購置的年折舊費=1500/8=187.5(萬元)
年折舊抵稅=187.5×25%=46.88(萬元)
第6年末資產賬面余值=1500-187.5×6=375(萬元)
第6年末資產余值變現及其變現利得納稅引起的現金流量=400-(400-375)×25%=393.75(萬元)
合同約定付款總額的,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為計稅基礎,租賃費是取得租賃資產的成本,因此全部構成其計稅基礎:
租賃資產的計稅基礎=300×6=1800(萬元)
按同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費:
租賃資產的年折舊額=1800/8=225(萬元)
年折舊抵稅=225×25%=56.25(萬元)
租賃期滿資產賬面余值=1800-225×6=450(萬元)
租賃期結束,租賃資產不轉讓,出租人收回租賃資產,承租人尚有450萬元折舊沒有抵稅,在項目結束時需要注銷損失,產生抵稅效應112.5萬元(450×25%)。
債務稅后資本成本=8%×(1-25%)=6%
租賃凈現值=租賃的現金流量總現值-購買的現金流量總現值=[(-300+56.25)×(P/A,6%,6)+112.5×(P/F,6%,6)]-[-1500+46.88×(P/A,6%,6)+393.75×(P/F,6%,6)]=-1119.28-(-991.88)=-127.4(萬元)
計算結果表明,租賃替代購買的凈現值小于零,因此,W公司應該選擇購買。

鄭老師
2020-09-03 09:31:33 2081人瀏覽
稅法是不考慮時間價值的,所以計稅基礎也不折現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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