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大股數小股數大利息小利息求每股收益無差別點
老師,請問有優先股能否用,大股數×大財務負擔-小股數×小財務負擔這個公式嘞,但是我算出來與答案不一致
問題來源:
(1)按11%的利率平價發行債券;
(2)按面值發行股利率為12%的優先股;
(3)按20元/股的價格增發普通股。
該公司目前的息稅前利潤為1600萬元;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證券發行費可忽略不計。
要求:
發行優先股方案下的每股收益=[(2000-300)×0.75-480]/800=0.99(元)
增發普通股方案下的每股收益=[(2000-300)×0.75]/1000=1.28(元)
債券籌資與普通股籌資的每股收益無差別點:
[(EBIT-300-440)×0.75]/800=[(EBIT-300)×0.75]/1000
解得:EBIT=2500(萬元)
優先股籌資與普通股籌資的每股收益無差別點:
[(EBIT-300)×0.75-480]/800=[(EBIT-300)×0.75]/1000
解得:EBIT=3500(萬元)
發行債券籌資的財務杠桿系數=2000/(2000-300-440)=1.59
發行優先股籌資的財務杠桿系數=2000/(2000-300-480/0.75)=1.89
增發普通股籌資的財務杠桿系數=2000/(2000-300)=1.18
在不考慮財務風險的情況下,當項目新增息稅前利潤為1000萬元時應選擇方案1(發行債券);如果新產品可提供4000萬元的新增息稅前利潤,公司應選擇方案1(發行債券)。
解析:方案1新增稅前利息=4000×11%=440(萬元);方案2新增稅前優先股股息=4000×12%/(1-25%)=480/(1-25%)=640(萬元),由于分母股數一致,而方案2新增的財務負擔多,方案1的每股收益一定比方案2每股收益高,因此排除發行優先股方案。
當項目新增息稅前利潤為1000萬元時,由于預計總息稅前利潤為1600+1000=2600(萬元),大于增發普通股與發行債券兩種增資方式下的每股收益無差別點(2500萬元),因此應采用發行債券的方式籌資;當項目新增息稅前利潤為4000萬元時,由于預計總息稅前利潤為1600+4000=5600(萬元),大于增發普通股與發行債券兩種增資方式下的每股收益無差別點(2500萬元),因此應采用發行債券的方式籌資。

樊老師
2020-06-06 15:30:43 9957人瀏覽
存在優先股時也是適用的,但是計算優先股的負擔時,要用優先股股利除以(1-所得稅稅率),計入利息費用中。
優先股籌資與普通股籌資的每股收益無差別點計算中:
大股數=800+4000/20=1000(萬股)
小股數=800萬股
大利息=3000×10%+4000×12%/(1-25%)=940(萬元)
小利息=3000×10%=300(萬元)
每股收益無差別點息稅前利潤=(1000×940-800×300)/(1000-800)=3500(萬元)。
明天的你會感激現在拼命的自己,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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