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與溝通”為什么引用的是與信息披露有關的材料?
信息與溝通。“秋林集團多次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所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重大事項隱瞞不報,公司意識不到關聯方交易的重要性,對于關聯方交易多次隱瞞不報;其二,信息違規披露,秋林集團2016年否認的前董事長舉報秋林與洛陽今世福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為被證監會查出與事實不符,信息披露違規;其三,虛構交易,違法披露,秋林集團在2018年年報中,公開承認公司財務造假,指出公司的業務中存在虛構交易行為,最終使公司計提壞賬準備近23億元,隨即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0.5分)
問題來源:
(本小題7分。)
秋林集團公司是中國境內第一家百貨公司,主營業務有黃金珠寶、食品、百貨經營三大類。1996年,擁有近百年歷史的秋林正式在上交所主板上市。2018年和2019年,大信會計師事務所連續兩年對秋林集團內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見,秋林集團內部控制失效的問題被披露出來。
(1)治理結構失衡。秋林集團的前幾大股東奔馬投資、嘉頤實業、頤和黃金為一致行動人關系,2020年三者共持有公司49.68%的股份,將近公司股份的半數。公司股權過于集中,形成了一股獨大的局面,使得公司股權制衡程度被削弱。
(2)高管層違規經營。秋林集團在2015年以后一直保持著較高的資產負債率,公司的負債總額高達32.8億元。面對如此之大的償債壓力,秋林集團不僅沒有采取措施應對財務流動性風險,反而不斷地向銀行為子公司申請貸款并提供擔保。2016年秋林集團在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采取相應防范措施的情況下,草率地購買了有多起違約事件、信用不良的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2億元的信托產品,事后收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兩封問詢函。2018年秋林集團成立了黃金事業部,專門負責管理公司的黃金事務。然而公司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在未經董事會討論與授權的情況下,兩人直接參與到黃金事業部的經營之中。由于高管凌駕于內部控制制度之上,子公司的大量銷售合同逾期卻未被集團層面發現,近10噸的黃金竟不翼而飛,最終導致了近37億元的巨額虧損。2019年3月,秋林集團未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進行審議的情況下,以出具《擔保函》的形式為濱奧航空5億元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函》上加蓋了偽造的公司公章。公司持有聯營公司龍井農商行20%的股權,列報為長期股權投資,但由于跟蹤管理不到位,無法獲取聯營公司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導致公司無法進行當期損益的確認。公司用非公開發行的債券“18秋林01”募集資金3億元,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決策的情況下,為天津市隆泰冷暖設備制造有限公司開展保理業務提供了質押擔保,最終致使公司虧損3.1億元。
(3)子公司管理失控。2015年之前,秋林集團沒有制定過任何對于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完全把子公司當作一個邊緣化、完全放任的小部門,人為地割裂集團與子公司的關系。在子公司秋林金匯存續期間,集團對其購買P2P金融產品、進行第三方資金托管等業務毫不知情,最終造成了集團的管理危機。
(4)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秋林集團多次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所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重大事項隱瞞不報,公司意識不到關聯方交易的重要性,對于關聯方交易多次隱瞞不報;其二,信息違規披露,秋林集團2016年否認的前董事長舉報秋林與洛陽今世福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為被證監會查出與事實不符,信息披露違規;其三,虛構交易,違法披露,秋林集團在2018年年報中,公開承認公司財務造假,指出公司的業務中存在虛構交易行為,最終使公司計提壞賬準備近23億元,隨即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5)監督機制形同虛設。秋林集團公司內部設有專門負責內部審計的稽核部,但是稽核部實質上并沒有承擔起內部監督的責任,監督只停留在形式上,沒有定期盤查公司的銀行賬戶、存貨等資產,秋林集團的內部審計名存實亡。2017年12月,秋林集團以“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繁忙且已連續四年提供審計服務”為理由,臨時將外部審計機構更換為大信會計師事務所。
要求:
1)違背忠誠義務導致的內部人控制問題:
①盲目過度投資,經營行為短期化。“2016年秋林集團在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采取相應防范措施的情況下,草率地購買了有多起違約事件、信用不良的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2億元的信托產品,事后收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兩封問詢函”。 (0.5分)
②侵占資產,轉移資產。“2018年秋林集團成立了黃金事業部,專門負責管理公司的黃金事務。然而公司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在未經董事會討論與授權的情況下,兩人直接參與到黃金事業部的經營之中。由于高管凌駕于內部控制制度之上,子公司的大量銷售合同逾期卻未被集團層面發現,近10噸的黃金竟不翼而飛,最終導致了近37億元的巨額虧損”。 (0.5分)
③會計信息作假、財務作假。“公開承認公司財務造假,指出公司的業務中存在虛構交易行為,最終使公司計提壞賬準備近23億元,隨即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0.5分)
④建設個人帝國。“由于高管凌駕于內部控制制度之上,子公司的大量銷售合同逾期卻未被集團層面發現,近10噸的黃金竟不翼而飛,最終導致了近37億元的巨額虧損”。 (0.5分)
2)違背勤勉義務導致的內部人控制問題:
①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時。“秋林集團多次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所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重大事項隱瞞不報,公司意識不到關聯方交易的重要性,對于關聯方交易多次隱瞞不報;其二,信息違規披露,秋林集團2016年否認的前董事長舉報秋林與洛陽今世福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為被證監會查出與事實不符,信息披露違規;其三,虛構交易,違法披露,秋林集團在2018年年報中,公開承認公司財務造假,指出公司的業務中存在虛構交易行為,最終使公司計提壞賬準備近23億元,隨即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0.5分)
②敷衍偷懶不作為。“面對如此之大的償債壓力,秋林集團不僅沒有采取措施應對財務流動性風險,反而不斷地向銀行為子公司申請貸款并提供擔保”“2016年秋林集團在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采取相應防范措施的情況下,草率地購買了有多起違約事件、信用不良的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2億元的信托產品”“公司持有聯營公司龍井農商行20%的股權,列報為長期股權投資,但由于跟蹤管理不到位,無法獲取聯營公司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導致公司無法進行當期損益的確認”“秋林集團沒有制定過任何對于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完全把子公司當作一個邊緣化、完全放任的小部門,人為地割裂集團與子公司的關系。在子公司秋林金匯存續期間,集團對其購買P2P金融產品、進行第三方資金托管等業務毫不知情,最終造成了集團的管理危機”。 (0.5分)
②風險評估。“秋林集團在2015年以后一直保持著較高的資產負債率,公司的負債總額高達32.8億元。面對如此之大的償債壓力,秋林集團不僅沒有采取措施應對財務流動性風險,反而不斷地向銀行為子公司申請貸款并提供擔保。2016年秋林集團在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采取相應防范措施的情況下,草率地購買了有多起違約事件、信用不良的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2億元的信托產品,事后收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兩封問詢函”。 (0.5分)
③控制活動。“公司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在未經董事會討論與授權的情況下,兩人直接參與到黃金事業部的經營之中”“秋林集團未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進行審議的情況下,以出具《擔保函》的形式為濱奧航空5億元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函》上加蓋了偽造的公司公章”“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決策的情況下,為天津市隆泰冷暖設備制造有限公司開展保理業務提供了質押擔保,最終致使公司虧損3.1億元”“2015年之前,秋林集團沒有制定過任何對于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完全把子公司當作一個邊緣化、完全放任的小部門,人為地割裂集團與子公司的關系。在子公司秋林金匯存續期間,集團對其購買P2P金融產品、進行第三方資金托管等業務毫不知情,最終造成了集團的管理危機”“沒有定期盤查公司的銀行賬戶、存貨等資產”。 (0.5分)
④信息與溝通。“秋林集團多次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所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重大事項隱瞞不報,公司意識不到關聯方交易的重要性,對于關聯方交易多次隱瞞不報;其二,信息違規披露,秋林集團2016年否認的前董事長舉報秋林與洛陽今世福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為被證監會查出與事實不符,信息披露違規;其三,虛構交易,違法披露,秋林集團在2018年年報中,公開承認公司財務造假,指出公司的業務中存在虛構交易行為,最終使公司計提壞賬準備近23億元,隨即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0.5分)
⑤內部監督。“秋林集團公司內部設有專門負責內部審計的稽核部,但是稽核部實質上并沒有承擔起內部監督的責任,監督只停留在形式上,沒有定期盤查公司的銀行賬戶、存貨等資產,秋林集團的內部審計名存實亡”。 (0.5分)
②資金營運管理風險:資金活動管控不嚴,可能導致資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詐。“由于高管凌駕于內部控制制度之上,子公司的大量銷售合同逾期卻未被集團層面發現,近10噸的黃金竟不翼而飛,最終導致了近37億元的巨額虧損”“公司持有聯營公司龍井農商行20%的股權,列報為長期股權投資,但由于跟蹤管理不到位,無法獲取聯營公司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導致公司無法進行當期損益的確認。公司用非公開發行的債券‘18秋林01’募集資金3億元,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決策的情況下,為天津市隆泰冷暖設備制造有限公司開展保理業務提供了質押擔保,最終致使公司虧損3.1億元”“在子公司秋林金匯存續期間,集團對其購買P2P金融產品、進行第三方資金托管等業務毫不知情,最終造成了集團的管理危機”。 (0.25分)
③投資管理風險:投資決策失誤,引發盲目擴張或喪失發展機遇,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或資金使用效益低下。“2016年秋林集團在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采取相應防范措施的情況下,草率地購買了有多起違約事件、信用不良的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2億元的信托產品,事后收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兩封問詢函”“2018年秋林集團成立了黃金事業部,專門負責管理公司的黃金事務。然而公司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在未經董事會討論與授權的情況下,兩人直接參與到黃金事業部的經營之中。由于高管凌駕于內部控制制度之上,子公司的大量銷售合同逾期卻未被集團層面發現,近10噸的黃金竟不翼而飛,最終導致了近37億元的巨額虧損”。 (0.25分)
④財務報告風險:
a.編制財務報告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可能導致企業承擔法律責任和聲譽受損。“其一,重大事項隱瞞不報,公司意識不到關聯方交易的重要性,對于關聯方交易多次隱瞞不報;其二,信息違規披露,秋林集團2016年否認的前董事長舉報秋林與洛陽今世福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為被證監會查出與事實不符,信息披露違規”。 (0.25分)
b.提供虛假財務報告,誤導財務報告使用者,造成決策失誤,干擾市場秩序。“虛構交易,違法披露,秋林集團在2018年年報中,公開承認公司財務造假,指出公司的業務中存在虛構交易行為,最終使公司計提壞賬準備近23億元,隨即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0.25分)
⑤擔保風險:
a.對擔保申請人的資信狀況調查不深入,審批不嚴或越權審批,可能導致企業擔保決策失誤或遭受欺詐。“2019年3月,秋林集團未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進行審議的情況下,以出具《擔保函》的形式為濱奧航空5億元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決策的情況下,為天津市隆泰冷暖設備制造有限公司開展保理業務提供了質押擔保,最終致使公司虧損3.1億元”。 (0.25分)
b.對被擔保人出現財務困難或經營陷入困境等狀況監控不力,應對措施不當,可能導致企業承擔法律責任。“面對如此之大的償債壓力,秋林集團不僅沒有采取措施應對財務流動性風險,反而不斷地向銀行為子公司申請貸款并提供擔保”。 (0.25分)
c.擔保過程中存在舞弊行為,可能導致經辦審批等相關人員涉案或企業利益受損。“2019年3月,秋林集團未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進行審議的情況下,以出具《擔保函》的形式為濱奧航空5億元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函》上加蓋了偽造的公司公章”。 (0.25分)

王老師
2023-08-17 10:29:41 1678人瀏覽
我們看一下教材原文第396-397頁:
“企業應當將內部控制相關信息在企業內部各管理級次、責任單位、業務環節之間,以及企業與外部投資者、債權人、客戶、供應商、中介機構和監管部門等有關方面之間進行溝通和反饋。信息溝通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告并加以解決。重要信息應當及時傳遞給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上述材料中“隱瞞不報”與相關要求不符,從而體現在該環節存在缺陷)。
“企業應當建立反舞弊機制,堅持懲防并舉、重在預防的原則,明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有關機構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職責權限,規范舞弊案件的舉報、調查、處理、報告和補救程序。企業至少應當將下列情形作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未經授權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業資產,牟取不當利益;在財務會計報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相關機構或人員串通舞弊”(上述材料中“與事實不符”“虛構交易”等材料代表企業在反舞弊機制的建立方面存在缺陷,從而體現該環節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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