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除了主要負責人外,事務所定期對質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對質量管理體系特定方面承擔運行責任的合伙人進行業績評價。
(2)如果某合伙人最近三年存在不良執業誠信記錄,則事務所不得委派該合伙人執行審計項目。
(3)事務所至少每年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關職業道德要求保持獨立性的人員獲取其將遵守獨立性要求的書面確認。
(4)事務所曾委派A注冊會計師擔任甲上市公司2012年至2015年財務報表審計的項目質量復核人和2016年財務報表審計的項目合伙人,A注冊會計師未參與甲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9年審計項目,A注冊會計師被委派擔任甲公司2020年度審計IT合伙人。
(5)事務所擬承接存在高風險的業務時,明確要求獨立性主管合伙人簽字批準后才能承接。
(6)事務所首次承接乙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在了解乙公司及其環境后發現管理層缺乏誠信,如果在承接業務之前知悉管理層缺乏誠信,按照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體系要求不能承接該業務,因此事務所終止了該審計業務。
要求: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ABC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有關獨立性規定的情況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田老師
2021-07-30 16:29:12 5456人瀏覽
老師先和您確認一下是否是本題的事項4,如果不是您可以指明一下哦
事務所曾委派A注冊會計師擔任甲上市公司2012年至2015年財務報表審計的項目質量復核人和2016年財務報表審計的項目合伙人,A注冊會計師未參與甲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9年審計項目,A注冊會計師被委派擔任甲公司2020年度審計IT合伙人。
我們提煉一下:是2012-2015擔任四年項目質量復核人,2016擔任項目合伙人。17-19三年休息,2020為IT合伙人。
我們看教材中的規定:
1.如果某人員擔任項目合伙人或其他簽字注冊會計師累計達到五年,冷卻期應當為連續五年;
2.如果某人員擔任項目質量復核人員累計達到五年,冷卻期應當為連續三年;
3.如果某人員擔任其他關鍵審計合伙人累計達到五年,冷卻期應當為連續二年。
如果某人員相繼擔任多項關鍵審計合伙人職責,冷卻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
1.擔任項目合伙人累計達到三年或以上,冷卻期應當為連續五年;
2.擔任項目質量復核人員累計達到三年或以上,冷卻期應為連續三年;
3.擔任項目合伙人和項目質量復核人員累計達到三年或以上,但累計擔任項目合伙人未達到三年,冷卻期應當為連續三年;
4.擔任多項關鍵審計合伙人職責,并且不符合上述各項情況,冷卻期應當為連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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