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整合審計中預期控制有效才控制測試嗎?
課件中對于第三點真整合審計,老師說如果整合審計,表審應為要測試一年,那么控審也可能遷就表審也是一年,但是不是百分百。這里為什么不是百分百么,表審難道做控制測試不是做一年的么?。難道是1-12實質性程序,6-12控制測試?。
問題來源:
四、控制測試的時間安排
(一)基本原則
1.對控制有效性的測試涵蓋的期間越長,提供的控制有效性的審計證據越多。
2.單就內部控制審計業務而言,注冊會計師應當獲取內部控制在基準日之前一段足夠長的期間內有效運行的審計證據。
3.在整合審計中,注冊會計師控制測試所涵蓋的期間應盡量與財務報表審計中擬信賴內部控制的期間保持一致。
4.對控制有效性測試的實施時間越接近基準日,提供的控制有效性的審計證據越有力。
(二)測試時間的確定原則
1.為了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在下列兩個因素之間作出平衡,以確定測試的時間:
(1)盡量在接近基準日實施測試;
(2)實施的測試需要涵蓋足夠長的期間。
2.期中測試的兩種方法
在整合審計中測試控制在整個會計年度的運行有效性時,注冊會計師:(二選一)
(1)可以進行期中測試,然后對剩余期間實施前推測試;
(2)將樣本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在期中測試,另一部分在臨近年末的期間測試。
(三)考慮與控制相關的風險的影響
1.與所測試的控制相關的風險越低,注冊會計師需要對該控制獲取的審計證據就越少,可能對該控制實施期中測試就可以為其運行有效性提供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2.如果與所測試的控制相關的風險越高,需要獲取的證據就越多,注冊會計師應當取得一部分更接近基準日的證據。
(四)是否測試被取代的控制(控制發生變化:新控制、被取代的控制)
是否測試 |
相關內容 |
1.不再需要測試 |
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新的控制a.能夠滿足控制的相關目標,而且新控制b.已運行足夠長的時間,足以使注冊會計師通過實施控制測試評估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則注冊會計師不再需要測試被取代的控制的設計和運行有效性。(注意: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
2.需要適當測試 |
如果被取代的控制的運行有效性對注冊會計師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時的控制風險評估具有重要影響,注冊會計師應當適當地測試這些被取代的控制的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 |
(五)以前審計獲取的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
對于內部控制審計,除考慮對自動化應用控制實施與基準相比較的策略外(完全自動化的控制通常不會因人為失誤而失效),注冊會計師不能利用以前審計中獲取的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而是需要每年獲取有關控制有效性的審計證據。
(六)期中測試和前推程序
1.注冊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審計業務旨在對基準日內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報告。如果已獲取有關控制在期中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確定還需要獲取哪些補充審計證據,以證實剩余期間控制的運行情況。
2.在將期中測試結果前推至基準日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以確定需獲取的補充審計證據:(6個因素)
(1)基準日之前測試的特定控制,包括與控制相關的風險、控制的性質和測試的結果;
(2)期中獲取的有關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3)剩余期間的長短;
(4)期中測試之后,內部控制發生重大變化的可能性;
(5)注冊會計師基于對控制的依賴程度擬減少進一步實質性程序的程度(僅適用于整合審計);
(6)控制環境。
(七)對自動化控制的特殊考慮
1.是否需要實施前推測試的考慮
是否需要前推 |
相關內容 |
不需要前推 |
如果信息技術一般控制有效且關鍵的自動化控制未發生任何變化,注冊會計師就不需要對該自動化控制實施前推測試。(一貫性) |
可能需要前推 |
如果注冊會計師在期中對重要的信息技術一般控制實施了測試,則通常還需要對其實施前推程序。(注意:不是必須) |
2.重要的信息技術一般控制無效時的應對
(1)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一個或一個以上重要的信息技術一般控制無效,注冊會計師需要評估其a.對總體信息技術環境以及b.對任何依賴這些信息技術一般控制的自動化控制的持續有效性的影響。
(2)如果重要的信息技術一般控制無效,且無法獲得其他替代證據以證實關鍵的自動化控制自其上次被測試后未發生變化,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內部控制審計時,通常就需要獲取有關該自動化控制在接近基準日的期間內是否有效運行的證據。

叢老師
2021-05-30 10:57:11 1908人瀏覽
勤奮可愛的學員,你好:
因為在表審中預期控制有效通常才控制測試,如果預期控制無效,不需要控制測試,直接做實質性程序。
這種情況就屬于不是百分百的情況。
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夠對您所有幫助~祝您輕松過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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